主题征文展播丨益路前行 愿做检察公益诉讼的“追光者”

时间:2024-10-11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在全区检察机关开展“唱响主题曲 奋进新征程——我身边的检察故事”主题征文活动中,经评议,共有21篇作品进入网络投票环节,现对入围作品予以展播。

  

  15益路前行愿做检察公益诉讼的“追光者”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检察院 高攀

  

  “我们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胸怀梦想,我们益路前行……”回家的路上,我忍不住又哼出这首歌。这是我们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检察院“益路前行”公益诉讼品牌主题曲的歌词,也是我在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这一年多的时光里,从这个倾情守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集体感受到的使命和责任。

  为什么叫“益路前行”?我刚到部门的时候,就听前辈们说起这个品牌起源及其检察履职的故事。

  一起检察个案催生公益文化品牌

  在东胜区泊江海子镇桃力庙,每年栖息着两万五千余只世界濒危鸟类,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遗鸥,这里是鄂尔多斯遗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全球第1148号国际重要湿地,也是全球范围内首个以保护遗鸥及其栖息地湿地生态环境为主旨的国际重要湿地,拥有迄今为止自然界已知最大的遗鸥种群。

  秋日的午后,遗鸥、大天鹅等几十种鸟类在湖面上起起落落、追逐嬉戏,一派和谐美好的景象。这里是鸟类迁徙停歇、补充能量的“加油站”,也是我们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重点保护对象。

  

  

  

  

  

  

  而“益路前行”品牌就起源于遗鸥湿地保护的真实故事。办案人员在开展遗鸥保护工作中意识到,湿地放牧行为屡禁不止,源于村民树立保护遗鸥湿地的法治观念淡薄,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各方携起手来一路向前。“其实,不只是保护遗鸥需要一路向前,履行以人民之名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公益诉讼职责也永无止境,只有通过创建文化品牌,扩大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才能让更多的人了解、支持、参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共同筑牢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坚强堡垒”,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苏蔓在品牌发布会上面对记者提问创建品牌的初衷时这样讲道。紧锣密鼓地筹备下,2022年7月“东胜检察 益路前行”品牌正式官宣,成为全市检察机关首个对外公布的公益诉讼品牌。

  当办案检察官再次回到遗鸥湿地保护区进行“回头看”的时候,站在河畔,一排排遗鸥整整齐齐回首低吟着要回南方过冬,仿佛在和检察官们挥手道别,诉说着不舍与留恋,感谢人们守护着它们赖以生存的栖息地。来年春暖花开时,遗鸥又会准时前来赴约,“检察蓝”和遗鸥挥手告别的情景倒影在水面上,也刻在了办案人员的记忆里,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画面。

  经过两年多的实践探索,东胜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逐渐形成了“1个工作品牌、5项工作举措、4个工作机制”的“1+5+4”工作模式,该模式也入选了东胜区经验成果大起底项目,并被宣传报道推广。

  一份检察建议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堆在河道边上的煤矸石终于被清理完毕了,堵在村民胸口的心结也终于解开了”。检察官助理钮小彪站在河道边感叹道。

  2022年4月,办案人员发现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泊江海子镇海畔村河道管理范围内,存在乱堆煤矸石的问题,严重污染土壤、空气、地表水及地下水,不仅影响附近居民生活用水安全,而且破坏了保护区生态秩序。

  经查,2019年内蒙古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泊江海子矿因排矸场已满,于是将煤矸石堆放至辖区内河道边,因其长期处于淋溶、浸泡状态,导致重金属离子浸出,造成水体、土壤污染,同时煤矸石露天堆放风化形成细颗粒物进入大气,严重污染空气、损害生态环境、威胁村民正常生活。

  

  

  

  

  

  

  但2019年相关行政机关调整为上级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脱离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序列,一直以委托方式进行执法,因改革尚未全部完成,该行政机关是否有权利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是否为适格的行政主体?是否具有监管职责?存在一定的争议。

  案件一度陷入僵持阶段,相关行政机关在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重大分歧,到底谁负有煤矸石的监管职责成为最大难题,也成为了破题的关键。后来办案人员通过向上级行政机关函询了具体职责、内部管理办法,调取了行政执法卷宗及证明职责分工的文件、询问了相关负责人,最终明确该行政机关就是适格的行政主体,对煤矸石负有监管职责。

  “公益诉讼的实质是通过法律监督帮助行政机关纠正问题、解决矛盾、补齐短板,促进依法行政、守护公共利益。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的目标价值取向是一致的,只是在法律上、工作中分工不同、职能不同,没有你赢我输、你高我低,最终的效果必然是双赢多赢共赢。”面对行政机关的困惑与不解,时任第五检察部的分管领导闫霞副检察长向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这样解释道。

  最终东胜区检察院依法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对违法堆放煤矸石的行为依法查处,在行政机关和涉案企业的配合下,占地面积共计9445.4平方米(合14.2亩)、近2.7万吨煤矸石均清理完毕。

  一纸检察建议,既厘清了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适格主体地位,又督促清理了违法堆放的煤矸石,改善了乡村人居环境,实现了行政公益诉讼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该事例经汇报受到了东胜区委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批示肯定和大力支持,也被最高检评为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一支检察队伍践行依法履职尽责

  从检三十余年,赵钧检察官将自己一生最美好的年华奉献给了检察事业。在真办真查真论中,引领年轻检察人员扎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传承一代又一代公益诉讼检察人团结拼搏、共同奋进的良好风貌,形成一个优秀的公益诉讼办案团队。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境内长城始建于战国时期,全长228公里,共有长城遗址段落24处,烽火台4处,属于第五批全国重点保护文物。

  2021年,东胜区铜川镇潮脑梁村店圪卜社长城遗址段落保护范围内发现有村民用小型挖掘机挖掘树坑种植树木。涉案地煤炭开采的经济利益与长城遗址保护存在较大矛盾。

  即将花甲之年的赵钧作为承办人带领年轻检察官助理先后二十余次奔走在长城遗址、文旅局和铜川镇政府之间,积极协调洽谈保护事宜,并提出保护建议。相关单位全部采纳检察建议并责令当地村民停止种植行为,建立起保护档案,加大保护经费,完善长城遗址巡查制度及文物保护管理员聘任办法和管理制度,加强长城遗址巡查及违法线索举报有奖制度,实现长城遗址常态化保护,让珍贵的文化瑰宝焕发勃勃生机。

  

  

  

  

  

  

  有人问道:“赵检,您马上就要退休了,这些事情交给我们年轻人做就好了,又何必整天东奔西走?”

  “作为公益诉讼人,必须要以时时放心不下、事事亲历亲为的态度干事情,因为我们身上肩负着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神圣使命,更要依法履行这项责任使命。”虽然他已经退休了,但这种精神时时刻刻激励着所有人,“依法履职”的精气神永远镌刻在每一位公益诉讼人的心里。

  在公益诉讼办公区的墙上,展示着“公益诉讼课代表”“检察贡献榜”“检察之星”的专业风采,展示着这个部门“比学赶帮超”的好氛围。在这种干事创业的“精气神”鼓舞激励下,全体公益诉讼人开拓进取、奋勇争先,2022年,1名检察人员荣获全区检察机关“双先”表彰先进个人,4名检察人员在第一届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中获奖;2023年,公益诉讼部门获得集体表彰2次,6个案件被最高检、自治区检察院、鄂尔多斯市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优秀法律文书,7名检察人员获得各级表彰奖励。

  “公益诉讼永远在路上,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也永远不会止步,作为基层院,就要有这种‘益路前行’的勇气和坚定,普通而执着,平凡而踏实,愿做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追光者’”。东胜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任婵也是公益诉讼“业务课代表”的一员,在年度述职述廉大会上她这样点评公益诉讼部门。我想这也是我在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一年多的时光里最大的收获与感悟。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让我们携手共同将检察公益诉讼这项“朝阳事业”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做实!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jcwh/202410/t20241008_66758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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