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为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庭长培训班作专题辅导
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抓手 奋力推进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湖北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为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庭长培训班作专题辅导
在全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之际,为认真做好“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推动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9月26日,湖北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为参与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庭长培训班的学员作专题辅导。
游劝荣指出,人民法庭扎根基层、面向群众、服务群众,处在司法服务基层治理的最前沿,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游劝荣院长代表省法院党组向工作在基层、奋斗在一线的人民法庭干警表达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对全省人民法庭做好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加强学习,做明白人。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越是在基层,越是陷于具体事务,越要学习理论知识,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要认真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本领。要多读书、读好书,读经典、读名著,将其融入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积少成多不断了解世界、了解历史,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二是胸怀大局,了解复杂外部世界。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司法是国家强制力的具体体现。法官面对的不仅仅是案件,而是复杂的社会。要胸怀“国之大者”,深刻把握大政方针、了解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将司法办案置于推动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发展、引领文明进步的大局中考虑,以一份份公正裁判发挥司法在社会发展中的规则引领、价值导向和行为规范作用,汇聚成推动社会进步的洪流。
三是主动融入地方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通过司法办案参与平安建设、服务基层治理、助推乡村振兴,在党委政府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大合唱”中贡献司法力量。要深入了解当地经济情况、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主动跟上去、靠上前,回应多元的司法需求,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通过办案优化当地法治环境,着力营造优质高效公平公正法治化营商环境。要用好司法建议,针对多发频发案件有针对性地提出风险预防建议,发挥司法建议对于“抓前端、治未病”,促进基层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重要作用。要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融入党委政府领导的平安建设大格局,开展“法治夜校”,以案说法,提升人民群众的“见法率”,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提升社会“秩序感”。
四是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就是“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要提升一审服判息诉率,致力于把矛盾化解在一线、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更好地立足调解方式结案,通过调解让矛盾双方自愿签署调解书,实现“吵吵闹闹进来,和和气气出去”,达到案结事了人和。
五是积极参与“共同缔造”。践行“众人的事情众人办”理念,引导人民群众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汇聚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探索矛盾纠纷化解“最大公约数”。
游劝荣强调,各级法院党组要高度重视人民法庭建设工作。要加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优化法庭布局,建强法庭基础设施,科学配置人民法庭审判团队,因地制宜创建司法服务品牌。要切实关心关爱法庭干警,对法庭干警高看一等、厚爱一分,在领导干部选任、法官入额晋升等方面向人民法庭干警倾斜,建立年轻干警和新入职人员到人民法庭工作制度,将有法庭工作经历作为选拔领导干部的硬性标准,让人民法庭成为基层法院干部成长的摇篮。要不断提高法院干警群众工作能力,处理矛盾纠纷时既讲清“法理”、又讲明“事理”、讲透“情理”,努力让当事人既解开“法结”又解开“心结”。
湖北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文革主持会议。黄冈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文利红参加会议。
据悉,本次培训班为期5天,主要面对2023年以来全省未参加最高法院、省法院组织的培训的人民法庭庭长,确保全省人民法庭庭长全员轮训、不漏一人。此次培训班创新培训方式、采取联合实践教学方式,来自全省各地的320名人民法庭庭长及法庭业务骨干分别在红安干部学院和宜昌三峡干部学院同步开展培训。
培训班将采取理论讲解、实务培训、案例剖析、经验介绍、实践教学、交流研讨等形式,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当前人民法庭在案件审判、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精心设置专题板块,帮助法庭庭长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进一步夯实人民法庭基层基础,助推人民法庭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能力水平提升。
原文链接:http://hubeigy.hb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9/id/81343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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