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发挥“关键少数”头雁效应 强化法治建设责任担当
时间:2024-10-28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太湖县持续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树立重视法治、厉行法治的鲜明导向,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法治太湖的生动实践。
“重点+普通”,强化辐射带动。建立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专题述法评议会议长效机制,实现“重点述”与“普通述”、“书面述”与“现场述”相结合,实现专题述法全覆盖。印发评议结果通报,抄送各相关单位和组织部门,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和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做到履职成效与政绩评价相挂钩。
推动“广述法”,实现主体全覆盖。开展乡镇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评议工作,制发工作提示单,部署各乡镇开展专题会议述法工作,强化述法辐射效应,持续推动述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应述尽述常态化。截至目前,共有6个乡镇落实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评议工作。
探索“述+考”模式,确保结果运用。把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开展落实情况纳入2024年度法治太湖建设考核指标体系,督促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完善述考部门沟通联络机制,推动“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进一步落实落细。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qmyfzs/575576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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