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为恩施“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湖北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赴恩施两级法院调研

时间:2024-10-29 来源: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恩施法院如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重大改革部署,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恩施篇章作出更大司法贡献?带着这个问题,10月23日至24日,湖北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赴恩施两级法院调研,恩施州委书记胡超文,州委副书记、州委政法委书记余德芳参加调研。

  调研中,围绕如何提升审判质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打造特色亮点品牌等重点工作,游劝荣与恩施两级法院院长深入交流探讨,深究问题成因,共商改进举措。

  

  游劝荣代表省法院党组对恩施两级党委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帮助和监督表示感谢,对恩施两级法院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特别是在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就如何做好下一阶段工作,游劝荣提出六点要求:

  一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省各级法院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当地党委领导下,主动把审判工作放到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中思考谋划,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坚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哪里,司法保障就推进到哪里”,千方百计依法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努力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聚焦司法办案主责主业。人民法院是办案机关,司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主责主业,判决书是我们的行为艺术。要集中精力聚焦办案,通过高质高效办好每一件案件引领社会风尚、输送公平正义,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三是坚持因地制宜争先创优。争先创优不是“打擂台”“抢风头”,而是实实在在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只有因地制宜才能各具风采。”要找准地方特色,发挥比较优势,形成独具特色的“四个一批”成果,打造特色亮点品牌。四是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要坚持首问负责制,把老百姓到人民法院打官司作为人民法院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群众千载难逢的机会,切实将矛盾纠纷解决在法院,化解在基层、化解在一审阶段。五是科学做好案件阅核。进一步明确阅核主体,压实管理责任,抓住需要阅核的重点案,盯紧需要阅核的关键人,真正通过阅核强化对审判权的监督制约,推动审判质效不断提升。六是正确认识数据考核。审判质效指标数据的设定,主要是作为审判运行态势的参考,要坚决反对唯数据论,在遵循审判规律的前提下,关注能够反映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反映人民群众公平正义感受“温差”的关键数据,致力于通过科学管理推动审判质效的提升。

  

  在调研中,胡超文表示,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省法院的大力支持下,全州干部群众风雨同舟,奋力建设“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呈现政治生态风清气正、经济发展风生水起、群众生活风调雨顺的良好局面;全州法院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统筹推进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等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希望两级法院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坚持办案与治理同向发力、规范与特色同步推进。州委、州政府将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审判工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力量配置、激励保障,为法院依法履职创造良好条件。

  恩施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雷超,省法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恩施两级法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原文链接:http://hubeigy.hbfy.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67060.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