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行政复议+调解”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时间:2024-10-31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祁门县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实践“行政复议+调解”模式,推动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始、化解在复议。

  调解优先前端化解纷争。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在复议受理阶段,通过释法说理、类案指引等方式,力求当场化解申请人心结。立案后,迅速查明案件情况,准确把握争议焦点,深入了解双方诉求,通过沟通协商、深入谈话等方式,努力使当事人“知法、明理、心顺”,促成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或行政机关自行纠正行政行为,最大程度降低争议解决成本。

  多元联动凝聚调解合力。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邀请人民调解员、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员参与调解。针对复杂案件,启动“府院、府检联动”工作机制,邀请县法院、检察院一同调解,形成程序衔接、优势互补、协同配合的行政争议化解机制。前移复议调解阵地,在全县18个乡镇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咨询服务点,就近为群众提供复议咨询引导和调解服务。

  有错必纠助力诉源治理。严格依法公正办案,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同时,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通过《行政复议意见书》的形式提出规范执法建议,切实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和一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实现“纠正一案、规范一片”的良好效果,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助力诉源治理。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qmyfzs/575651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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