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思路 改进作风 提升能力 扎实推进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

时间:2024-11-04 来源: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如何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四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更加积极主动发挥司法职能?如何创新思路,进一步提升审判工作质效?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如何规范行为、提升素质,不断改进工作?带着这些问题,10月30日至31日,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泽军分赴西宁市城东区、城西区法院开展工作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

  

  张泽军强调,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人民法院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必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要始终坚持党对法院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要充分认清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是解决矛盾、化解纠纷、维护公平正义的前沿阵地,与老百姓打交道最经常、最直接,承担着重大的法律责任,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安定团结、促进和谐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应自觉把法院工作融入到省委、市委、区委工作大局中,真正做到党委的中心工作进行到哪里,人民法院的依法服务就要跟进到哪里。

  

  二要创新思路抓审判。要创新思路,从4个角度思考如何解决案多人少矛盾和不断增加的纠纷,克服简单司法、就案办案的思想。城区基层法院要从当事人的角度思考,去理解当事人的具体诉求,客观公正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要从解决问题的角度思考,准确适用法律,做到居中裁判,公正裁判,不能一判了之、一调了之;要从降低诉讼成本的角度思考,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基层,有效减少程序空转,真正做到降低国家成本、社会成本和当事人成本;要从提升司法公信力的角度思考,公正依法行使审判权,减少当事人诉累,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办理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三要规范行为提质效。要规范立案环节,按照程序依法立案,做到随机分案,引导当事人诉前保全,规范提供担保和委托鉴定等各项程序。要规范审理环节,开好庭前会议,规范庭前程序,遵循法律逻辑,理清法律关系,做好证据交换。要规范开庭环节,准确归纳案件争议焦点,坚持以证据为中心,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要举证、质证、认证,不断提高庭审驾驭能力,确保庭审规范流畅。要规范裁判环节,增强裁判说理,对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关系、法律适用和裁判结果之间的关系要说明白,用老百姓看得清楚、听得明白、能够接受的平常话把道理讲清楚。要规范执行环节,认真抓好首执工作,紧盯未执结案件,深入分析原因,拿出切实可行措施,想尽办法为当事人挽回损失、兑现权益。

  

  四要严谨作风强素质。要加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最新会议及文件精神,准确理解把握最高法院关于审判执行司法的新规定新要求,不断积累各类知识,以理论水平的提高促进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提升。要强化作风,充分理解“一标一点关乎群众利益,一字一句关乎法院形象,必须慎之又慎”的道理,进一步规范政务行为,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取得实效。要加强修养,注重提升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有效控制自己的情绪,防止因个人情绪而影响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感受,做到形象公正、语言公正、情绪公正。要守住底线,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省党员干部违规吃喝“十严禁”等铁规禁令,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确保干警政治健康、心理健康、身体健康。

  西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忠义参加调研,西宁市城西区委副书记宋仁杰参加城西区法院调研。

  

  

  


原文链接:http://qhgy.qhfy.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1762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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