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检察之力推动改革任务落实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分院 分党组书记、检察长 张诗美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擘画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宏伟蓝图。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如果不沉下心来抓落实,再好的目标、再好的蓝图,也只是镜中花、水中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立足铁路检察职能,找准工作着力点,坚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任务要求在两级检察机关落地见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牢牢把握改革正确方向
改革不是改向,守正方能创新。迈向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新征程,必须切实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让全体检察人员在自觉把握方向、把握大势、把握全局中强化政治担当,以履职实践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以更高站位把握改革要求。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始终站稳政治立场、坚守政治原则。要把稳改革方向,坚持党对改革的全面领导和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要把准改革意图,积极更新落实法律监督理念,全力跟上、适应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对检察机关的新要求。要把握好改革节奏,对有顶层设计、统一部署后再有序推进的改革任务,坚决服从指挥,不抢跑、不落后,做到有目标、有步骤、有章法。
以更严要求压实改革责任。新一轮改革进入深水区,越往前复杂性愈强、硬骨头愈多。要坚持思想破冰,坚决杜绝精神上懈怠松散、制度上执行不力、能力上提升不足等情形,真正把改革的风险挑战思考得更深入、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把措施研究得更完备。要坚持行动突围,注重上下一体、内外协同,把重大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分党组重点督办事项,加强工作调度和动态管理,形成责任闭环。要坚持依法推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深化各项检察改革。
以更实举措落实改革任务。改革必须统筹兼顾、紧扣重点,全力推动落实。要立足专门属性,发挥管辖优势,既紧紧围绕铁路检察机关职责定位,抓好涉铁检改革任务落实,又“跳出铁路看铁检”“站在全省看铁检”,积极配合其他改革任务落实。要突出工作重点,积极做好服务纵深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检察环节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既把本部门本领域的痛点难点摸清,推动难题破解、整改提升,又为上级机关推进改革提供鲜活的基层实践。
二、突出重点牵引,自觉融入改革发展大局
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要跟进到哪里。南昌铁路运输检察机关紧扣上级重大战略布局和重点工作部署,着眼全局找准工作定位,立足职能明晰方向路径。
积极护航高水平铁路安全。围绕推进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聚焦维护铁路安全主责主业,依法打击破坏铁路设施、侵吞铁路资产等各类涉铁刑事犯罪。坚持跨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和全省涉铁路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双轮驱动”,一体推进铁路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铁路沿线生态环境资源损害公益保护。探索“双段长+检察长”办案机制,检察长协同铁路段长、地方段长实地踏勘,开展线索移送、联合调研、隐患整治。
全力保障高水平民生福祉。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把暖民心的小案、顺民意的实事办好,以司法办案“守心”。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强化司法救助、支持起诉、普法宣传等工作,立足车站“前沿阵地”和列车“主要阵地”,加强未成年人乘车安全、旅客列车食品药品安全、火车站场无障碍设施安全等重点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把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贯穿办案全过程。依托行政诉讼监督案件集中管辖,重点加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在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协同推动行政争议化解,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着力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围绕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改革部署要求,发挥涉铁案件专门管辖优势,深入推进“益路同行 山水同安”共护中欧班列安全畅通专项活动,为赣闽两省国际铁路运输和国际物流枢纽中心建设提供优质法治保障。依托刑事案件扩大管辖改革,发挥集中管辖走私犯罪案件职能优势,打造“专办+专研”的专业化走私犯罪办案团队,助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
三、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激发改革内生动力
哪里问题突出,改革就指向哪里。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要从最紧迫的事情抓起、从最紧迫的问题改起,着力打通束缚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堵点卡点,解决深层次体制机制难题,以点带面推动改革任务全面落实。
解决影响“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深层次问题。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以更高的站位对照审视检察工作,通过监督办案深入查找政治偏差,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提高政治能力,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以“三个善于”(即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为指引,辩证把握讲政治与讲法治、发展与稳定、宽与严、依法办案与实质性化解矛盾等方面的关系,推动检察履职由浅入深、由案到治。坚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引导每名检察官遵循司法规律,严守权力边界,真正当好高质效办案的第一责任人。
防范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中的风险隐患。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围绕职权配置、责任落实与追究等修订或细化制度机制,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加强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同步组织宏观案件质效分析和微观案件质量评查,对各办案部门、各检察官开展办案自查和抽查,倒逼检察人员强化自我监督。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认真开展违纪违法案件倒查、被记录报告检察人员核查,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
加强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薄弱环节。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建立经常性与集中性教育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综合发挥党纪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防止“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注重融合推进,织密派驻监督、检务监督、机关纪委、案件管理监督网,增强监督合力。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llyj/202411/t20241103_6709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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