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地方立法赋能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4-11-19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亳州市司法局积极发挥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凝聚共识,以更高水平的地方立法赋能法治亳州高质量发展。

  掌握政治引领立法“方向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把当前立法工作同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总体要求结合起来,奋力开创新时代立法工作新局面。突出“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相继施行亳州市养犬管理办法、亳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始终坚持政治引领立法,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解决,以良法善治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绘制高质量立法“路线图”。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建立季度交流机制,强化立法衔接,总体谋划、梯级推进,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重点立法领域改革。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专注解决焦点难点问题,以营造法治营商环境为主线,以创新立法工作理念为抓手,提供更加完善的法治保障,绘制好高质量立法“路线图”。

  打造良法促善治“驱动器”。在重点领域立法中,充分运用“开门立法”方式,通过各方面论证咨询、立法座谈、立法听证、高校理论等方式展开论证。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联合市发展改革委等市直部门逐项研究论证,应纳尽纳,真正实现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qmyfzs/5758422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