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地方立法赋能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4-11-19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亳州市司法局积极发挥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凝聚共识,以更高水平的地方立法赋能法治亳州高质量发展。
掌握政治引领立法“方向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把当前立法工作同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总体要求结合起来,奋力开创新时代立法工作新局面。突出“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相继施行亳州市养犬管理办法、亳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始终坚持政治引领立法,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解决,以良法善治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绘制高质量立法“路线图”。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建立季度交流机制,强化立法衔接,总体谋划、梯级推进,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重点立法领域改革。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专注解决焦点难点问题,以营造法治营商环境为主线,以创新立法工作理念为抓手,提供更加完善的法治保障,绘制好高质量立法“路线图”。
打造良法促善治“驱动器”。在重点领域立法中,充分运用“开门立法”方式,通过各方面论证咨询、立法座谈、立法听证、高校理论等方式展开论证。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联合市发展改革委等市直部门逐项研究论证,应纳尽纳,真正实现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qmyfzs/575842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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