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优质客户”形成不良贷款后,看法院如何“以保促调”

时间:2024-11-19 来源: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近日,同仁市人民法院受理了多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南州分行起诉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这些案件中被告均为本辖区个体经营户,涉案金额总计达到380余万元,面对昔日的一个个“优质客户”形成如今的一笔笔不良贷款,原告方表示即不想和客户对簿公堂,又不能放任贷款逾期,局面苦不堪言、左右为难,无奈诉至法院请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承办法官在收到诉状后迅速对案件进行了详细梳理,起初所有案件被告均无还款诚意,案件进入调解僵局,于是法官改变办案思路,及时建议原告为避免后期执行不能先采取诉讼保全措施,通过诉讼保全给被告一定压力,促使被告积极参与调解,同时考虑到这些案件诉讼标的过大,短期内做出生硬的判决可能会加大被告的履行负担,导致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以折中的分期履行方案促成调解,不仅能给被告预留出充分的筹款时间,保障个体经商户的合法经营权益,也能给原告提供有执行依据的调解书,确保原告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在本院依当事人合法申请对被告账户资金进行冻结后,被告纷纷主动联系法官再次进行调解,也依据自身的实际经济状况,重新制定出合理的还款计划。最终所有案件均以被告分期偿还达成调解方案,矛盾得以顺利化解。

  

  在该类案件办理中,“以保促调”模式展现出了独特优势,对双方当事人都极为有利。对于申请方而言,通过合法的保全手段,及时固定欠款方财产状况,防止了资产转移,使自身处于更有利的谈判地位。而对于被申请方,避免了直接判决可能带来的巨大履行压力。通过调解,让他们为自己争取到更灵活的履行方案,这样的模式既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纠纷的和谐解决,实现了“双赢”。

  在复杂的诉讼纠纷之海中,同仁法院在此呼吁社会各界重视“以保促调”这一智慧路径,原告方要主动运用诉讼保全这一坚固盾牌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被告方也莫要抵触,积极主动承担责任。相信无论是商业巨擘间的经济纷争,还是个体之间的权益纷争,“以保促调”都能开启双赢之门。今后,同仁市人民法院强不断秉持“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让每一场纠纷都转化为双方当事人均可接受的解决方案,不断营造和谐、公平、高效的诉讼环境。

  

  

  


原文链接:http://qhgy.qhfy.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1827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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