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曲靖法院:“共担共建共享”打造珠江流域生态共同体
“翠峰一水滴三江,珠流万里入南洋”。珠江发源于云南省曲靖市,全长2320千米,流经云南、贵州、广西、广东、湖南、江西6个省(区),63个地(州)、市,滋养沿岸近5亿中华儿女。
近年来,地处珠江源头的曲靖市两级法院坚决扛起筑牢珠江源头生态屏障政治责任,以司法护航流域综合治理,“共担共建共享”打造珠江流域生态共同体,助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全流域一体联动打造责任共担的珠江流域生态共同体
坚持从流域区域系统性和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推动构建珠江流域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曲靖与珠江流域四省(区)八市(州)法院共同签署《珠江流域(西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在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审判执行协助、裁判标准统一、信息共享与执法司法联动等方面达成共识,以实际行动持续擦亮“大珠江源”环保品牌新名片。
2024年8月,来自云南、贵州、广西、广东四省(区)的曲靖、文山、黔西南、黔南、梧州、百色、肇庆、珠海八地中院和昆明环境资源法庭在曲靖召开珠江流域(西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会议并从“牢固树立绿色司法理念、持续深化流域系统保护、全面保护流域多样生物、做深做实流域前端治理、促推司法协作落实落细、统一环资审判裁判规则、完善多元共治长效机制、加强流域保护信息共享、强化环资审判队伍建设、加大流域联合宣传力度”等十个方面发出《珠江流域(西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曲靖倡议》,齐心协力筑牢珠江流域(西江)生态环境保护屏障,携手并进为珠江流域(西江)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更坚强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多部门共同发力打造多元共建的珠江流域生态共同体
把珠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主战场”,着力打造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曲靖样本”升级版。联动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司法机关、执法机关、水务部门、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等多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建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司法与执法联动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念湖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司法与执法联动机制的意见》等珠江流域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形成“司法审判+检察监督+行政执法”的大保护格局,进一步完善珠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合行动长效机制。
充分利用“6·5”世界环境日、“8·15”全国生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司法、环保、教育等多部门深入社区村组学校、田间地头课堂进行环境保护宣传,营造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发出全省首个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态修复令》并跟踪反馈,建立环境资源案件判后回访制度。围绕流域、生态保护区修复治理成果,在珠江源保护区成立“环境保护教育示范基地”,沾益区菱角乡建成“生态修复示范基地”,南盘江陆良段建成“公益诉讼修复基地”,罗平县建成“罗平锌电钙渣填埋场修复点”,与检察机关在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立“曲靖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示范基地”等,形成区域特色的生态修复示范基地群落。
广覆盖利益联结打造全民共享的珠江流域生态共同体
全面践行“两山”理念,立足审判职能,注重打击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与生态修复并重,严格落实源头保护、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从源头构筑生态安全屏障。依法加强水污染防治类案件审理,严厉惩处在水生生物保护区内从事生产性捕捞以及实施电鱼、毒鱼、炸鱼等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2020年以来,曲靖全市法院审结环境资源案536件,其中,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4件,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刑事案件22件,切实维护流域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成功调处陆良“铬渣”、罗平锌电环境污染案、富源德鑫大气污染案等重大案件,通过环境污染诉讼,累计补植复绿林地面积9300余亩,土壤修复2.6万平方米,河道修复245米。珠江水系断面水质监测结果显示,从2020年至今,珠江水质一直保持优良,人与大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正在珠江流域徐徐展开。
来源: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文链接:https://fy.yngy.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2116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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