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听得到

时间:2024-11-26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乌拉特后旗检察院召开了一起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凯把办案过程“晒出来”,案件处理依据“亮出来”,让当事人看到“开门办案”的公开透明,拓宽了人民群众监督司法的渠道,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同时保证了办案质量,确保案件的处理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今年,乌拉特后旗检察院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原则,多措并举提升检察听证工作质效,截至目前,召开检察听证36场,推动“四大检察”听证全覆盖。

  

  

  

  

  

  

  头雁引领,开启检察听证新常态。检察长用带头办案方式带动检察人员积极履职,形成“雁阵效应”,推进检察听证工作走深走实。今年,该院检察长办理听证案件占听证案件总数的14%,起到良好示范引领作用。

  强化培训,提升检察听证新质效。以高质量检察听证推进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对内对外培训。对外,组织听证员学习听证工作规定,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辅导,提升听证员履职尽责能力。对内,组织业务部门进行检察听证规范流程培训,提升检察人员业务素能,依规依法开展听证工作。

  

  

  

  

  

  

  应听尽听,探索检察听证新尝试。准确把握听证案件适用标准,适度扩大听证范围,将发生在群众身边、案件小社会影响重大、需要听取群众意见的案件列入检察听证范畴,帮助群众答疑解惑。如该院就废品回收站行业监管漏洞问题召开了公益诉讼公开听证,邀请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社会群众等人员参加。通过听证,达成共识,凝聚合力,提升了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

  接受监督,展现检察听证新作为。畅通主动接受监督渠道,不断完善听证员意见转化机制,将听证员意见作为承办检察官依法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要求检察官应当在审查报告中全面评述听证意见,不予采纳的应提出合理理由,并在案件讨论时作出必要说明。今年,乌拉特后旗检察院采纳2名听证员在公开听证中提出的意见建议,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价值。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jcdt/202411/t20241125_67366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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