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链条可查询可追溯监督管理体现公平正义

时间:2024-11-26 来源:司法部 作者:佚名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史万森 常煜

  “以前感觉执法检查是冷冰冰的,现在不仅帮助指出问题,还让我感到很暖心。”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一家超市店主孙先生说,现在执法人员都是统一着装,亮出工作证件,并明示执法流程,在不影响正常营业的情况下进店检查。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采访时,正赶上锡林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烟草局工作人员联合检查。执法人员在孙先生经营的超市中发现真空包装食品漏气问题,责令其下架,依法免于行政处罚。其间,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同步做好现场笔录。

  “日常工作中以体检式监管、服务型执法为主,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锡林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沈忱说。

  记者了解到,在市场监管领域,锡盟采用柔性执法事项的案件占到全年行政处罚案件近50%,切实为企业、商户减轻了负担。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锡盟完成“免罚轻罚”清单全口径梳理,公布不予处罚事项清单532项、从轻(减轻)处罚事项清单995项,免于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共32项。

  此外,全面梳理各项清单制度并公示,已完成33个盟直部门权责清单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发布盟级行政执法事项清单5639项、13个旗县市(区)行政执法事项清单63319项、苏木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3579项,明确各级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事项类型、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等,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执法。

  “全链条、可查询、可追溯的监督管理让人民群众在案事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锡盟公安局法制支队警务二级主管胡英伟指着执法全流程监督管理平台大屏介绍说,一旦出现疑似报案不理、有案不立等情况,法制部门立即跟进核查,避免随意执法、执法不公等问题发生。锡盟公安局制定的《公安机关案件审核及风险预警项目指引》,被公安部评选为2023年度地方公安机关优秀执法制度。

  锡盟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张树渊介绍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自2020年全面推行以来,盟、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三级全面推进。落实情况纳入依法治盟考核范畴,苏木乡镇基层司法所全部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相关工作,对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点对点监督。

  为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锡盟599家行政机关全部配备法律顾问,是内蒙古率先实现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地区。此外,建立公职律师库,党政机关公职律师覆盖率达74.63%。2024年以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审核各类文件662件,出具法律意见书699件,提供法律咨询1200余次。

  “无人机巡查已常态化,5G执法记录仪也在陆续配发中。”锡盟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原博说,这些设备不仅能配合执法和现场记录,也对工作人员进行远程指挥和全程监督。

  近年来,锡盟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从执法监管向服务性执法转变,通过分析研判历年案件,发现对政策法规不了解、未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行政处罚案件较多,随即制定印发《依法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制度告知书》,在企业申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前告知业主,此类行政处罚案件大幅降低。同时,针对环境违法单位改正违法问题后信用修复难问题,制定印发《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程序》,明确修复工作步骤和环节,缓解了企业信用修复程序复杂、内容繁琐的问题。

  为优化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锡盟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与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引导经营主体及时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截至今年9月底,“两书同达”共办结248件,修复行政处罚信用信息796条,移出异常经营名录企业649户,修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499人次,修复市场监管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34户。

  “2020年7月,锡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被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命名为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24个示范项目之一。”锡盟司法局副局长其木格表示,近年来,锡盟各地各部门执法质量稳步提升,权责更清晰监督更有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普遍增强。

  点评

  白文坝(锡林郭勒盟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锡林郭勒盟作为在全国较早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地区,2018年6月制发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和3个具体实施办法,率先建成内蒙古自治区第一家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近年来,锡林郭勒盟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各级行政执法单位实现全覆盖。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3个关键环节,紧抓执法人员综合素质,通过“嵌入式”执法监督、专项检查等方式,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实现执法信息及时公开和动态管理,提高了执法的公信力和社会的认可度。

  下一步,锡林郭勒盟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将“执法与服务并举”,通过移动执法终端、智能化的执法设备以及全流程记录的执法信息监督平台,让执法更加便捷、高效、规范,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行政执法服务。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xzzf/fzgzxzzfxtjd/202411/t20241122_5100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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