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群众“走进来”到法官“走出去” ——惠安法院城关法庭探索司法服务工作新模式

时间:2024-11-26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公共供水管道破损导致的漏水,由物业公司承担维修义务,符合政策条件的,可以启用维修基金;业主个人专属部分漏水,由业主自行负责……”近日,惠安法院城关法庭法官走进惠安县螺城镇某小区开展“化解物业纠纷促和谐”活动,与小区业主委员会代表及物业代表进行座谈,针对物业公司的疑虑、困惑,如房屋漏水、物业费收缴等问题进行解答,针对居民的司法需求提供相应服务。

  “小物业”连着“大民生”,涉及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对社会稳定和基层治理有着重大意义。针对涉物业纠纷类案件增长明显的现状,城关法庭除“坐堂断案”外,更积极探索物业纠纷“新解法”。这是城关法庭为从源头上减少物业纠纷,主动延伸服务,送法上门的一幕。

  今年来,城关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司法服务工作新模式,推动从群众“走进来”变法官“走出去”,促进将更多人民群众反映的各类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诉外。

  城关法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积极通过巡回审判,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司法服务。

  今年8月,城关法庭在惠安县螺城镇北关社区就地审理了一起因房屋漏水问题引发的相邻纠纷案件。庭审前,法官对双方房屋进行了现场勘验并开展调解,但因双方对房屋漏水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而未能调解成功。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在司法所及社区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将法庭搬到了社区,就地审理。并在庭后就相邻关系纠纷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做了宣讲,为群众解决相关纠纷提供样本。

  巡回审判以“接地气”的审理方式,将案件办理延伸至群众“家门口”,不仅让人民群众了解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零距离传递司法温度。

  此外,城关法庭深耕普法“责任田”,持续推进普法工作,追求普法实效,坚持走出去,推进普法宣传融入司法服务全过程。

  该庭法官深入社区街道、学校企业等,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倾听诉求,化解矛盾;结合审判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规定进行全方位的讲解,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立足工作实际,持续开展普法讲座,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延伸法治宣传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源头解纷、巡回审判、法治宣传……惠安法院通过主动“走出去”,回应了群众多元、高效、便捷化解纠纷的司法需求,打造了一片亮丽新“枫”景。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2171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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