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康平县法院:只开一次庭 收齐承包费

时间:2024-11-26 来源: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近日,康平县张强镇某村委会代表将一面写着“倾心维护集体利益用心守护一方安宁”字样的锦旗送到了康平县人民法院张强人民法庭庭长田芝涛的手中。

  据了解,张强镇按照沈阳市、县统一部署集中开展农村集体土地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某村集体土地承包费收取就在此次整治范围内。2008年,村委会与村民签订《集体林地、林木承包合同》,约定每五年一缴费,但村民们普遍抱着观望态度,拒不向村委会缴纳多年的承包费,因涉及林地面积较大,村集体利益严重受损,村委会无奈之下将拖欠承包费的村民们诉至张强法庭。

  涉及这么多农户,如果开庭审理,不仅需要大量时间,还可能引发村民与村委会之间更大的矛盾。有着丰富办案经验的田芝涛决定先挨家挨户走访,了解实际情况,着手诉前调解。他入户走访调解,向村民释法明理,村民们的侥幸心理和抵触情绪逐渐被打消了,但仍有赵某一人的案子调不下来。

  日前,法庭开庭审理了赵某拖欠承包费一案,赵某已逾古稀之年且常年卧床,其女婿高某代为出庭应诉,高某也道出了心中一肚子的委屈:原来,他们的林权证一直没有办下来。于是,田芝涛在法庭上耐心向高某解释政策,高某终于理解了林权证是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而承包费要向村里缴纳。最终,赵某和其他村民都主动向村委会缴纳了承包费,至此,系列案件全部解决,挽回集体损失30余万元,于是便有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原文链接:http://ln.l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2171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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