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锦旗见证司法救助温度
时间:2024-11-28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感谢检察机关给我和孩子发放司法救助金,解决了我们家的燃眉之急……”近日,救助申请人马某将一面锦旗送到永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手中,对检察机关的暖心救助表示感谢。
11月初,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男子张某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死亡,因肇事车辆未投保,且肇事方无赔偿能力,致使张某的家人生活陷入困境,遂将该线索移送控申部门办理。控申部门接收线索后,迅速调取该院审查起诉材料,核实案件基本情况,同时联系张某的妻子马某,告知其司法救助相关政策,并到马某家中及其所在村委会入户走访,调查核实其家庭情况。
经调查,马某夫妻育有一子一女,主要依靠张某生前打工维持生计。张某因交通事故去世后,家中失去主要劳动力,马某为丈夫办理丧葬花费6万余元,仅获赔3万元,由于要独自抚养2名未成年子女,无法外出务工,只能靠亲人接济为生。
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马某及其子女系刑事案件被害人近亲属,并且是困难妇女、未成年人群体,属于检察机关重点救助对象,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遂依法向马某及其子女发放1.5万元救助金。
在了解到马某一家属于脱贫户后,检察官将马某的家庭变故情况反馈给当地村委会,积极为其争取社会帮扶政策。目前,马某已向当地村委会提交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材料,正在审核中。
检察小贴士
国家司法救助是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当事人摆脱生活困境的一种辅助性救助制度。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不论其户籍在本地或外地,都可以向案件办理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救助。
原文链接:https://nx.jcy.gov.cn/QJCY/njjcyw/njfljd/202411/t20241128_9499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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