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廉政短视频”让碎片化时间用起来

时间:2021-03-01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的,不可以;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的,不可以;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的,不可以……”忙完一天的工作,莱州市小草沟村党支部书记宋福林边吃饭边看着“莱州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推送的短视频《变味的“学习考察”》。最近,他想组织村两委成员外出学习考察,正好借此机会再梳理一下相关的纪律规矩,防止发生违规违纪行为。

  《变味的“学习考察”》是莱州市纪委监委制作的“廉政微宣讲”系列短视频之一。去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认真梳理总结案件查办过程中发现的干部纪法知识盲点、混淆点,结合群众身边易发多发的“微腐败”典型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过“案例故事+剖析点评+纪法解读”的形式,制作了30部“廉政微宣讲”短视频,定期在“莱州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供党员干部学习参考。

  “廉政微宣讲”系列短视频,分为“以案说廉”“以案说纪”“以案学法”三部分,《变味的“学习考察”》就是‘以案说廉’中的一部视频。系列短视频每期3分钟左右,在案例故事上层层设置悬念,剖析点评上讲明相关问题发生的根源及整改措施,纪法解读上列出“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尽力把知识点讲清、讲透,同时做到视频有趣、有料、有收获。“用碎片化时间就能学习一个纪法知识,明确自己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即便记不清了也可以随时通过手机查阅。我给这样的宣讲形式点赞。”宋福林赞叹道。

  在做好“廉政微宣讲”系列短视频的同时,该市纪委监委继续探索研究开展常规廉政宣讲的新思路、新方法,通过精选宣讲内容、平衡宣讲与答疑时间、精准化确定宣讲对象等方式,提升宣讲质效。

  “我们将坚持把党风廉政宣讲工作与警示教育活动协同推进,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莱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主任霍振忠表示。(烟台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冠中)


原文链接:http://www.sdjj.gov.cn/gzdt/xcjy/202101/t20210113_1163998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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