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使监督体系更好融入国家治理体系
云南省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冯志礼:
以严密监督体系助力修复净化云南政治生态
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强调,要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使正风肃纪反腐更好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我们将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把握安全发展底线,以严密监督体系防范风险挑战、筑牢安全屏障,坚决肃清白恩培、秦光荣等流毒影响,不断修复净化云南政治生态。
更加突出政治监督这个重音,围绕捍卫制度、落实决策、履行责任、行使权力情况,开展专项政治监督蹲点调研,精准刻画“政治画像”,着力防范治理风险,以具体行动来体现“两个维护”。更加注重推进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使监督融入“十四五”建设之中。坚持把监督作为撬动各项工作的杠杆和支点,进一步打开监督的“窗口”,擦亮监督的“探头”,在日常监督上探索创新,总结运用好“政治关爱式”谈话、“蹲点式”调研监督、“体验式监督”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做法,补齐监督短板,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更加强化“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规范化”精准监督,坚持目标导向,使监督真正沉下去,强化基层监督在社会治理中的直接保障、完善格局、提升效能作用。更加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扎实推进以案促改,推动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推动查办案件从处分决定“一张纸”到警示教育“一堂课”、整改提升“一串事”延展深化。更加注重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督、防治腐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管好“治权之权”,切实完善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组长 孙怀新:
以高质量派驻监督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内容和目标任务。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忠诚履职尽责,做实做细派驻监督,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督促驻在部门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好职责任务,健全完善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紧密结合职责实际,聚焦宏观经济治理,督促推动发展规划和粮食能源安全等方面的立法进程;聚焦“国之大者”,督促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等全局性战略性工作;督促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使监督融入“十四五”建设之中,确保廉洁高效用权。
着眼派驻监督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守职责定位,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以高质量党内监督促进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提质增效。强化成果意识,既监督过程也监督结果,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创新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靠前监督、全程监督、精准监督,对发现的问题一盯到底,强化整改。坚持系统观念,推动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相贯通,各种监督协调贯通,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严格自我约束,不断推进履职用权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有效防范化解纪检监察权力不作为乱作为风险。
驻司法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蒲增繁:
促进法治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全会公报要求,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这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是深化政法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紧密结合实际,开展强有力的政治监督,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反腐,推动政法机关更好履行国家治理职能责任,以高质量监督促进国家治理体系提质增效。
其一,监督保障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这是纪检监察组首先要讲的“国之大者”,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发挥监督治理效能的重要任务。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强大动力、思路举措、生动实践,更好把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其二,监督推动司法部切实履行职责使命,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落实作用,深入研究和解决法治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加快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刑事执行,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其三,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决策部署,监督推动全国监狱综合治理,切实整治刑罚执行中的司法腐败问题,坚决杜绝“纸面服刑”“提钱出狱”等现象;监督推动司法人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专项整治,坚决惩治“司法掮客”现象,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圳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张子兴:
紧扣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挥监督职能
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我们将紧扣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挥监督职能,坚持把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扎实推进先行示范区廉洁建设,为深圳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强保证。
坚持用监督保障执行。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是发挥监督在国家治理中基础性保障性作用的重要体现。组织开展促进党员干部“讲担当、善作为、抓落实”专项监督行动,加强对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实施“十四五”规划以及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使监督体系更好融入治理体系,释放更大治理效能。
坚持用反腐推动改革。进一步发挥反腐推动改革的利器作用,搬掉改革路上的“拦路石”,深化标本兼治,助力营造公平公正、廉洁透明的营商环境。把握好改革必须反腐、反腐推动改革、改革巩固反腐成果内在要求,将防腐措施与改革举措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统筹下好改革与反腐的大棋,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
坚持用保护鼓励担当。既要坚守纪律法律的底线,又要呵护特区改革创新的精神品格;既用监督加压,又用信任加力;既练好日常监督的“基本功”,又打好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容错纠错、回访监督、严查诬告陷害“组合拳”,旗帜鲜明为改革者负责、为担当者担当。
武汉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张曙:
深刻把握内在关系
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强调,要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使正风肃纪反腐更好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坚持和贯彻这一宝贵经验,必须深刻把握监督和治理的内在关系,把监督有效融入治理,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科学把握发挥监督治理效能的原则要求。胸怀“国之大者”,自觉把监督融入“十四五”建设全局,确保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在本区域、本系统、本单位落地见效。站稳人民立场,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系统思维,发挥专责监督的推动作用,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突出效果导向,时刻以治理成效来检验监督成效、倒逼改进创新,以高质量监督提升治理成效。
以有力有效专责监督推动治理效能提升。武汉市纪检监察机关将始终以“两个维护”为根本任务强化政治监督,坚决纠正政令不畅、落实不力问题,打通国家治理政策措施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巩固拓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成果,深入开展治庸、治懒、治散、治慢、治乱、治浮“六项治理”。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用好“四种形态”,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将监督触角向民生领域拓展,推动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把反腐败贯穿于现代化建设全过程,加大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探索惩、治、防贯通融合的有效载体,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书这一有力武器推动改革、深化治理。
原文链接:http://www.gdjct.gd.gov.cn/llyj/81776.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