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强有力的监督保障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
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的隆重召开,预示着中华民族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创造了又一个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华民族数千年来的小康梦今朝成真。作为一名邕宁区——南宁市唯一的自治区级贫困城区,也是自治区2016年首批脱贫摘帽贫困县(区)之一的帮扶干部,我为脱贫摘帽的贫困群众感到高兴,更为伟大的祖国感到骄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乡村振兴大幕开启,美丽前景需要监督执纪保驾护航。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弘扬脱贫攻坚精神,与千千万万纪检监察战士一道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负人民,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强调,要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更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立政治之本,履监督之责。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要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要决策,围绕解决好三农”问题、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等部署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落地。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政治机关,要牢牢把握政治机关的定位,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的根本政治责任,把监督保障党的政策落地落实作为第一职责、基本职责,加强对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监督,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强化政治监督,一体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对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的严肃查处,以铁一般的纪律约束确保乡村振兴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助推乡村振兴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制度体系落地完善,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持执纪之剑,破不正之风。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指出,要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乡村振兴作为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涉及政策多、资金多、项目多、环节多、部门多,是滋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高风险领域。纪检监察机关要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坚持书记抓、抓书记”,深化抓系统、系统抓”,紧盯县里的权、乡里的情、村里的点,紧盯政策落实、资金运转、项目落地,特别是要聚焦乡村振兴开发重点项目以及农业农村、民政、教育、住建、卫健等重点行业主管部门,精准发现乡村振兴资金发放和管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中的问题,把执纪利剑亮出来,坚决查处乡村振兴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失职失责问题,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行关爱之举,聚干事之力。纪检监察机关既要用党的纪律监督干部、约束干部,也要用党的政策保护干部、激励干部。乡村振兴涉及面广、任务重,甚至面临一些新工作、新问题,干部在探索推进的过程中难免出现差错。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管厚爱结合、约束激励并重,既要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决不姑息,更要充分发挥监督执纪的正向效应,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精准运用容错纠错、回访教育、澄清事实、严惩诬告陷害等举措,为那些敢接烫手山芋”的干部负责撑腰。要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采取个别谈话、明察暗访、会议监督、线索排查、专项检查、整改监督、谈话函询、沟通会商、建立健全廉政档案、开展以案促改等多种方式,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纠正,旗帜鲜明鼓励干部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履职尽责,最大限度激发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南宁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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