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信息化建设为信访举报插上科技“翅膀”

时间:2021-03-01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检举举报平台的应用,方便群众反映诉求,提高了信访件查重、流转时效。”日前,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干部王益江使用举报平台的“信访件管理”板块熟练录入了刚刚收到的信访举报内容。这是乌鲁木齐市纪委监委检举举报平台开通后出现的新变化。

  目前,在乌鲁木齐市纪委监委的监督、指导下,全市185个派驻、派出和乡镇、片区(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均能严格按照即收、即录、即转模式规范分流信访举报。形成了信息、服务、监督并联的工作模式,为信息数据服务监督执纪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米东区益民社区工作人员办理廉租房审核工作不细不实,对辖区居民伏某的基本情况和在本辖区的住房情况不了解、不掌握,致伏某在拥有自己住房的情况下仍然申请到了廉租房......”接到这一信访举报后,工作人员立即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相关规定,通过检举举报系统,仅用2个小时完成了从接收、受理、录入到分流的全部工作,并及时调查处理。该信访件的快速、高效处理,对扭转基层工作作风起到了很好的教育警示作用。回访中,实名举报人也对此表示非常满意。

  市纪委监委在坚持做好来信、来访、来电举报受理同时,不断优化升级12388电话举报系统,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受理模式,搭建互联网、大数据监督平台,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数据检举举报系统。为提升重要信访件、重大疑难复杂信访件的办理效率,提高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精准度发挥了积极作用。据统计,今年全市多头、多层、重复信访举报率较上一年下降72.8%。

  乌鲁木齐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对处理检举控告的接收、受理、办理、处置程序作出全流程、全要素规范,积极完善信息化平台建设,不断将技术优势转化为工作效能,及时发现问题线索,科学研判政治生态,更好服务广大群众。(乌鲁木齐市纪委监委 宋炜煊  责任编辑 | 宋歌)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61-1468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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