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尔禾区:规范处分宣布程序 做好“后半篇文章”

时间:2021-03-01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纪委监委在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的同时,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规定,对借调期间发生违纪违法的干部,不仅在其原单位党组织宣布处分决定,在其借调工作单位也同一天宣布,扎实做好处分“后半篇文章”工作,让处分的警示作用真正到达“所在单位”,切实起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作用。

  据了解,以往干部在借调期间违纪违法,处分决定只在其原单位宣布,发挥不出对借调单位的警示教育效果。该区纪委监委结合实际情况深入调研,决定在原单位及借调单位同一天同步宣布处分决定,以发挥最佳警示教育作用。

  决定刚开始通知执行之时,个别受处分的机关干部“好面子”,总觉得领导同事们低头不见抬头见,在一个单位作检讨已经很丢脸了,在两个单位都要作出检讨,今后工作更抬不起头。针对这种情况,该区纪委监委深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强调惩处只是手段,挽救才是目的。

  下一步,该区纪委监委将对受处分人本人、其所在单位党组织、组织部门、人社部门、财政部门、档案管理等部门进行回访,检查处分执行情况和以案促改情况,向区委落实“一宣布一汇报”制度,确保处分执行工作落到实处。(乌尔禾区纪委监委 陈彦夫 | 责任编辑 郭翔)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62-1489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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