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男孩为何牵动着渝粤两地检察机关?背后隐情令人泪目
司法救助发放
在未成年人成长的道路上,一次人为或意外的打击,可能让一个孩子的人生充满荆棘。千里之外,向善之力,汇聚成光。跨越两地的未检检察官用行动托起明天的太阳。
“孩子,新年快乐,月底上学后有什么困难,一定要告诉我们。”2月18日,刚刚上班的广东省中山市检察院和重庆市酉阳县检察院的未检检察官们就分别向家住酉阳县某镇的小强打来电话。
小强是谁?为何牵动着渝粤两地检察机关?这背后还有什么隐情?
这个故事,始于一个跨越千里的救助接力委托。
雪中送炭,千里之外接力传递司法温暖
两地检察机关召开司法救助工作联席会
2020年3月,广东省中山市检察院在办理李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时,发现被害人赵某有一子小强年仅14岁,为在校学生,陷入生活困难,依法作出向其发放9万余元司法救助金的决定。
为确保司法救助金专款专用,办案检察官专门赶赴小强的家乡重庆市酉阳县,与酉阳县检察院的未检检察官们一道走访镇政府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镇扶贫部门负责人、村党支部书记及救助申请人亲属,调查了解合适的资金监管方式。
在仔细审核后,最后确定由小强的舅舅赵某某作为救助资金保管人,依法办理了救助金发放手续。
2020年8月,在中山市和酉阳县检察院、派出所、学校、村委会等多方代表的见证下,赵某某签订了司法救助金代管协议,承诺专款专用并在救助申请人成年时归还资金管理权。
“今后,就拜托你们了。”在办理完救助交接手续后,广东省中山市检察院将该案有关材料全部移送重庆市检察院第四分院和酉阳县检察院,由户籍地检察机关与扶贫部门对接,继续跟进后续帮扶工作。
“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加强对救助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在交接会上,小强所在户籍地村党支部书记龚书记表示。
变更抚养,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提供帮助
赵某某作为小强的舅舅,有义务也有能力照顾小强,但因不是其法定监护人,在当地办理教育、医疗救助、生活补助等事宜遭遇诸多不便。于是,2020年11月初,他想着把小强的监护权变更到自己名下。
但因赵某某文化程度有限,法律知识缺乏,亟需法律帮助。
在一次电话回访中了解赵某某的困难后,办案检察官张鹏丽主动提出了由酉阳县检察院提供法律帮助、支持他起诉变更抚养权。
“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少年+家事’检察成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课题。受案后,我们迅速、及时地帮助赵某某变更小强的监护权。”张鹏丽说。
11月中旬,办案检察官多次去赵某某家中走访,就赵某某的居住环境、经济情况、小强入学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征询小强的抚养意愿,并前往小强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派出所等实地走访和征询意见。
最终,酉阳县检察院于11月20日向酉阳县法院发出了支持起诉书,所提供的10余项证据清单成为法院判决依据。
考虑到小强才回到酉阳择校就学,为让小强更加安心放心舒心的生活和学习,张鹏丽和检察官助理吴淇主动与县法院沟通磋商,就该案相关情况充分交换意见,并建议法院尽快判决,让小强的生活回到正常轨道。
2020年12月22日,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在受案一个月后经开庭审理,作出判决,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确定变更赵某某为小强的监护人。
持续关怀,接力救助继续谱写爱的承诺
年仅14岁的小强没了家,孩子心理创伤如何抚平?这成为办案检察官的头等大事。
跋山涉水,走过乡间的羊肠小道,2020年12月27日,张鹏丽邀请了专业的心理辅导老师,对小强开展创伤疗愈、亲子交往、人际沟通等方面一对一心理疏导,为孩子积压的心理情绪打开了倾诉的出口。每当看见小男孩露出笑颜,她紧绷的内心也松了一口气。
随后,酉阳县检察院的检察官还与小强多次单独面谈,耐心予以心理安抚和疏导,鼓励其努力学习、坚强面对。与此同时,办案检察官们也跟民政部门进行积极沟通,引入社会救助,保障孩子能够正常的成长。
“感谢检察官的关怀,小强的成绩现在提升的很快,已经从去年初的倒数变成中等偏上。”期末考试成绩出来,小强的舅舅特地来电表示感谢。
“下一步我们会继续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集合更多力量,对其做好心理疏导、救助帮扶工作,帮助他走出心理阴影,积极面对未来生活。”张鹏丽表示。(文中除检察官外均为化名)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peace.gov.cn/chinapeace/c100058/2021-02/28/content_1245639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