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诉讼人员身份难确定?这个法院通过三种方式解难题!
智慧法院建设应用快速发展,推进了电子诉讼不断创新实践,也突破了地域审判限制,实现了起诉、调解、立案、庭审、判决、执行等诉讼环节全程网络化。带来便捷诉讼的同时,也产生新的情况,即电子诉讼中当事人身份认证、验证审核等问题仍需完善,如何确保当事人诉权充分实现和电子诉讼流程顺利开展也需继续强化。近年来,随着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飞速发展,将"不可能"变为现实,推进了当事人网络可信身份认证技术的不断发展。
(图片来源网络)
在互联网发展初期,网民凭借虚拟身份遨游互联网世界,在带来便捷操作同时,也带来了不少安全隐患。一些钓鱼网站、虚假域名恶意盗窃用户身份信息,而可信身份认证缺乏统一形式和标准,各网络平台中身份认证信息不互通。同时,电子诉讼中人员身份信息的不确定性也制约了实践应用。2017年6月,国家颁布了网络安全法,提出“国家实施网络可信身份战略,支持研究开发安全、方便的电子身份认证技术,推动不同电子身份认证之间的互认。”在现有的智慧法院网络电子诉讼中,也要求当事人在网上立案阶段必须进行实名的身份信息认证。
在吉林电子法院、吉林移动微法院实践中,当事人身份信息认证主体主要包括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中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代理人等。通过以下三种认证方式,可以较好解决认证问题。
(吉林电子法院系统截图)
一是通过查询密码验证身份。当事人在法院立案后,会在内网办案系统生成案件查询码,每个案件只有一个查询码,查询码会以短信方式发送给当事人在立案时预留的手机号码。当事人登录网上电子诉讼平台后,实名认证阶段需要提供案件查询码,通过当事人身份证号和案件查询码交互认证,确认当事人的准确身份。
二是通过人脸识别技术验证身份。当事人进行网上电子诉讼平台验证时,同公安部公民身份识别库做对接,当事人可以通过用手机扫描二维码,然后跟着手机提示进行点头、摇头和读数字的方式,将人脸信息同身份证上人脸信息进行比对,从而获取是否一致的结果,如果一致则会实名通过。
三是人工核验验证身份。在进行网上立案时,如果当前当事人历史没有过关联案件,则需要上传三张照片:实时照片(手持身份证正面拍照)、身份证正面照片、身份证背面照片。该照片会随着网上立案申请一起展示给立案法官,立案法官进行人工核实申请人的实名身份。如果核实通过,该当事人会在网上立案申请审批通过立案后,并确认为实名。
针对律师身份的验证,还实现了与地方律协服务系统,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联通,自动同步认证已注册的信息。律师使用自己账户,登录各地律协服务系统时,登录后就会直接跳转到所在地电子诉讼系统,同时电子诉讼系统会自动获取该律师相关身份数据信息。
(电子法院办案场景)
在电子诉讼实际工作中,法院还通过庭审、达成调解等诉讼环节开展多次验证,确保当事人诉讼中身份信息稳定。参与网络诉讼当事人要妥善保管电子诉讼平台登录密码等认证信息,避免因信息泄露,导致无法及时接收电子送达信息的情况,减少可能会造成诉讼行为效力认可问题和诉讼权益损失。通过对诉讼参与人互联网电子身份认证,有效保障了当事人诉讼权利,确保了网上诉讼流程真实完整。有利于保障诉讼活动有序开展,有效拦截虚假诉讼等情形。
(图片来源网络)
目前,一些法院也支持通过公安部认可的第三方身份认证平台,应用“网络电子身份标识(elD)”技术构建多因子多认证模式的验证系统。也可通过银行、支付宝等网络平台,利用已认证的当事人真实身份信息进行辅助认证。同时,国家层面也在推进电子身份证试点应用,可通过绑定网络ID方式确认人员的互联网身份信息,其安全性和隐私保护将更为完善健全。届时,电子诉讼在网络可信身份认证系统支持下,将有效确保当事人各项诉讼权益。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peace.gov.cn/chinapeace/c100043/2021-02/10/content_1244976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