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突出问题导向 全力做好重点行业领域治乱

时间:2021-03-01 来源: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

  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系列评论之五

  朗朗乾坤,不容黑恶势力有任何藏身之地。对于黑恶势力,要扫得彻底,不留死角。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按照“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乱必治”的总要求,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主动进攻的高压态势,切实在依法打击、深度打击、精准打击上狠下功夫,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成绩固然可喜,“后手”尚需给力。当下,“三年为期”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中间阶段,迎来关键时期。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深入,斗争态势正在发生两个转变,即由打击为主向打击、整治并重转变,打击重点由城乡基层向重点行业领域转变。

  中央有部署,辽宁有行动。

  我们欣喜地看到,一些地区、部门已经及时调整主攻方向,持续保持强大攻势。例如,本溪市组织开展了“除隐患、防风险、净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把行业治乱工作同风险隐患防控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自查自检,以扎实有效的“治乱”行动,在本部门、本系统掀起新一轮专项斗争热潮。

  但同样也要看到,一些地区和单位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过关”“歇脚”思想,没有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没有认识到专项斗争已经进入“船到中流浪更急”的深水区和攻坚期。

  全力以赴做好重点行业领域治乱,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社会稳定的切实之举。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政治的高度、全局的高度、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意义的认识、理解和把握,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时刻绷紧思想认识这根弦,充分认识到扫黑除恶工作事关全局,关联度高、影响力大,是各部门的共同任务,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摒弃“专项斗争主要是政法部门的事,是给政法委、扫黑办干活”“扫黑除恶会影响政绩和自身形象”等错误认识,充分调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整合各级各部门的力量,把重点治乱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扫黑除恶的一项重点任务来抓。

  全力以赴做好重点行业领域治乱,要突出问题导向。从现实情况看,已经打掉的一些黑恶势力犯罪集中在某些行业、领域,这些领域黑恶势力犯罪易发、高发。由于历史、行业特性等等原因,使得一些行业、领域存在着巨大利益,谁都想染指,吃上一口,在利益面前,有人难以抵挡诱惑,铤而走险,采取非法手段攫取利益。并且由于监管的不到位,使得黑恶势力钻空子,久而久之,其势力不断壮大,成为威胁社会长治久安的不稳定因素。不下猛药,难治“沉疴”。专项斗争要打好“整体仗”,把行业部门专业优势和政法机关执法优势结合起来,针对重点地区和领域开展治乱专项整治,结合业务工作重拳打击,结合行业特点精准打击,结合领域类别快速打击,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空间。特别是去年中央督导组点名存在问题的部门,要着力解决“疏于监管,本系统违规、违法问题长期未得到解决”的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检,以中央督导“回头看”为契机,及时补齐短板,夯实工作基础,坚决整治行业乱点乱象,在本部门、本系统掀起新一轮专项斗争热潮。

  全力以赴做好重点行业领域治乱,要在精准上发力。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声威和实效。对社会影响力大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要突破“保护伞”和关系网的干扰;对不构成黑恶势力犯罪的违法犯罪活动,要善于运用治安、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进行打击处理,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要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深化各项社会治理,进一步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229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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