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网络充值打赏,怎么破?
《未成年人保护法》通过营造良好的家庭、学校等环境,注重对未成年人身心及合法权益的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采取教育、干预、矫治、帮教等多种措施,注重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该两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热点话题,“未”你而画,帮助您了解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相关法律知识。
未成年人网络充值打赏,怎么破?
检察官说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章家庭保护第十一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
也就是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尽到监护义务,引导未成年人建立良好的网络认知,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造成不良后果。但是面对令人忧心的未成年人网络充值打赏,我们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年龄问题:
《民法典》
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也就是说,八周岁以下为无行为能力人,其所做的打赏行为无效,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其行为需要根据其年龄、智力状况等因素区别对待。
由此可见,若能证明参与网络充值打赏的未成年人不满八周岁,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网络充斥打赏行为就是绝对无效的,监护人要求网络平台返还充值打赏钱款,网络平台应予配合,且一律退还。但是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网络充值打赏行为是否有效,就要结合具体案件中未成年人的行为与其身份、年龄、智力状况、所参与充值打赏的形式,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综合判定。
责任问题:
无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其与成年人相比,自控能力和对事物的分辨能力都较差,因而在2020年11月23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规定,禁止未成年人打赏。
该《通知》主要是为了倒逼网络直播行业加强管理,通过实名验证、人脸识别、人工审核等措施,确保实名制落到实处,封禁未成年用户的打赏功能,对用户每次、每日、每月最高打赏金额进行限制。
但是若想妥善解决未成年人网络充值打赏问题,网络平台、网络主播、家庭都应承担起相应责任。
首先,网络平台应高度重视未成年权益保护,落实青少年模式,防范未成年人沉溺网络游戏,对充值打赏等行为设置更严格的人脸、短信等验证方式。如果直播平台未按照《通知》的规定尽到相应义务,除了面对行业处罚外,还要在监护人起诉返还未成年人打赏钱款的诉讼中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次,网络主播亦应建立良好的道德观念,不得引诱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的身份打赏,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的网络环境。
再次,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以尽到最大监护职责,如果存在监护不当等过错,则需要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比如,家长对未成年人打赏采取放任默许态度,或无法证明充值打赏行为系孩子所为,那么该充值打赏行为想认定无效,请求平台返还钱款就不现实了。
同时,家长还应妥善设置手机支付方式,并保管好支付密码,勿轻易透露给孩子,并应监督孩子合理利用互联网,建立对网络世界的正确认知,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宝鸡市检察院胥津津)
原文链接:http://www.sxzf.gov.cn/html/30/202101/07/95942_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