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矛盾情绪激动 21楼抛下电脑座椅 男子高空抛物被刑拘
指认现场
2月1日下午3时40分左右,西安曲江中海凯旋门小区,一把电脑座椅从天而降,砸在了距离小区主干道不到半米的绿化带内,瞬间将绿植砸了个大坑。目前,赵某已被公安雁塔分局刑事拘留。这也是意见规定发布后,西安高空抛物被刑拘第一人。
座椅从天而降高清摄像头锁定嫌疑人
好端端的是谁将椅子从空中抛下?这样的行为隐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于是有人报了警。接到报警后,公安雁塔分局曲江派出所民警立即出了警,在现场民警看到,临近小区内主干道的绿植被砸出了直径约2米的大坑,一把重达12.31公斤带液压可升降的电脑椅躺在坑里。可能是因为冲击力巨大,椅子腿上的转轮散落在附近的人行道上,椅背上的网布也已经被冲击力撕扯开。
“如此重物从高空坠落,重力加速度,最终落地的力量超吨位级,幸亏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曲江派出所民警倪方均说:“幸亏我们社区民警前期多次进社区宣传普法,并再三建议物业对高层楼下对着高空的视角装置监控摄像头,而其中一个摄像头的视角正对着该单元楼区域的空中。”
虽说是高清摄像头,但镜头里的楼就像是火柴盒,每家每户的窗户仅有火柴头那么大,为了尽快锁定嫌疑人,民警倪方均和同事们轮流将视频放大在电脑屏幕上,一遍遍地回看,实地观察楼体寻找参照物,准确锁定了抛物的窗口位于21层。
男子将座椅高空抛下(视频截图)
座椅从未封闭阳台抛出自21楼落地仅4秒
2月4日,雁塔警方公布了电脑椅自21楼落下瞬间的视频画面,记者在视频中看到,当天天气非常好,画面里净蓝的天空明媚的阳光,一切看起来都那么的安静祥和,突然,一个黑影从高层区域闪出迅速坠落,狠狠地砸在了绿化带里,当场绿植就被砸了一个大坑。全过程用时仅4秒,一旦被砸中,任何人都躲闪不及,后果非常严重。
民警倪方均说:“确认了位置后,我们立即同物业一起,前往了该业主家。可是敲门之后,我们愣住了,开门的是一位女士,60多岁的样子,她承认是自己将椅子从空中扔了下去,愿意配合民警调查。但我和同事问更多细节时,老人只是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不愿意多言。”
确认了抛物的位置,民警并没有草草结案,而是从高空视角进行了仔细调查。民警倪方均说:“这家人的屋子为开放式阳台,阳台联通客厅,在客厅靠墙的位置,有一个圆形电脑桌,当时这个椅子就放在桌旁。”
从高空视角向下看去,椅子落地的绿化带位置与楼体之间有一定距离。椅子重10余公斤,从高空被抛下,要砸到绿化带位置,需要很大力量才能形成这样的抛物线,并不像是一位老人可以做到的。经过仔细询问,耐心普法,老人这才承认扔下椅子的是她的儿子。
抛椅子只因家庭矛盾情绪激动
老人的儿子赵某今年32岁,曾在一家单位做后勤行政工作,妻子是一位钢琴老师。大约2年前,2人通过家人介绍认识,之后不久便结了婚。在民警的调查中,赵某非常后悔自己高空抛物的行为。
回忆当时的情景,赵某认为是3个方面的原因,导致那一瞬间他做出了如此危险而又不理智的举动。他说:一是婚后与长辈同住,妻子总感觉婆媳之间矛盾比较大,自己经常受夹板气。二是暂时待业在家,经济上也没有以往宽裕,但妻子花钱总大手大脚,特别是受疫情影响,收了的钢琴课钱面临退费问题,两人常为了钱的事情争吵。第三是自己从小到学习工作都是“别人家的孩子”,一切都很顺利,但婚姻方面不顺利,尽管刚结婚不久,有一些矛盾,但自己并未想离婚,但在沟通中,家人和他观点不一致。当天父亲还邀请了亲友上门开导他,他觉得没有面子。
赵某说:“当天我和家人发生了争吵,当时情绪失控,我顺手拿起客厅的电脑椅,用力往地上摔了一下,还是觉得不解气。也不知道是不是怒气冲昏了头脑,当时客厅连通阳台的推拉门开着,我拎起椅子,两步跨到了阳台边,用力将椅子抛出了窗口。”
“下午3点多,小区里人来人往的,想没想过,这一椅子下去,砸到人身上,后果不堪设想?”面对民警的问题,赵某低下了头。他说:“也知道,但当时就那一瞬间,啥都不想了。”
目前,赵某已被公安雁塔分局刑事拘留。
男子成西安高空抛物被刑拘第一人
记者了解到,多年来,小区高空抛物情况时有发生,物业经常会接到业主投诉有人从高处往下扔烟头、果皮纸屑,甚至小石子、饮料瓶等,但由于很难取证,无法找到抛物者。作为物业管理公司,没有执法权,只能在醒目的地方张贴警示牌以及海报,让居民了解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和造成危害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其实,早在2018年8月,西安公安雁塔分局曲江派出所就曾结合辖区居民楼分布特点,进行过社区民警上门入户普法宣传活动。曲江派出所副所长王凯鹏说:“我们辖区一共106个小区,多数小区以高层建筑为主,我们民警的普法宣传走遍了每一个小区,每到一处都要提醒物业加大巡逻频次,新增对高空抛物的摄像头,让高空抛物者有所忌惮。本案能快速侦破,前期安装的摄像头就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后续,我们还将继续加大这一方面的宣传,以案说法,提醒全体市民提高安全意识,做好常态化的安全防护措施。”
据了解,依据《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规定,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这也是意见规定发布后,西安高空抛物被刑拘第一人。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切莫因一时冲动造成自身和他人无法挽回的后果。”
律师:追究涉案抛物男子的责任合情合理合法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高空抛物是借助人力故意将物品抛出,此时,侵权人对抛物结果持故意或任其发生态度,主观上对于抛物结果对他人可能造成损害是明知的,而且所实施的抛物行为足以造成他人人身、财产重大损失。涉案男子因家庭琐事宣泄不满情绪,将一把液压升降椅从临小区主干道的21楼阳台扔下落到人行道边,主观上具有放任他人人身财产被损害的故意,客观上将椅子这类重物扔下,足以威胁他人安全,并且白天下午楼前的主干道上人来人往,属于公共区域,极易引发不特定主体所在区域的公共安全,符合关于高空抛物予以刑事处罚的要求。
赵良善表示,高空抛物是一项极其危险的行为,是对自身以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极不负责的恶劣行径,无论损害结果是否发生,均要被重视,因为一旦发生抛物将人或财产砸中的情况,后果不堪设想,所以遏制、防范高空抛物成为重中之重,不仅要事后惩罚,而且还要事先预防,所以,追究涉案抛物男子的责任合情合理合法。
赵良善说,解决高空抛物问题,本质上是公民自律和法律强制力问题,无论是未成年人还是成年人,均应当意识到高空抛物的危害,做到约束自己,避免因无知、无畏、无控制能力而引发恶果。同时,从法律角度,不能冤枉任何一个好人,但也不能放任任何一个不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眼里的人,应当及时惩治,及时教育。
(记者李佳实习生何睿妮)
原文链接:http://www.sxzf.gov.cn/html/30/202102/05/96379_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