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构建“1234”工作格局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昆明市寻甸县始终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群众安居乐业摆在首位,坚持党委领导推进责任落实,坚持高位统筹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重点整治守护群众安全,坚持源头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构建“1234”工作格局,积极应对化解新形势下各类社会稳定风险,为全县高质量建设“四区一城”营造了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
明确一个责任传导,将平安建设作为党委主责
压实各级党委平安建设工作责任,明确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责任,督促各级党委切实履行好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每年度县委主要领导与县直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签订《综治维稳平安建设责任书》,对照《责任书》严格开展年度全县综治维稳平安建设考核评价。同时,注重考评结果运用,把平安建设工作实绩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与业绩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等挂钩。
成立二个领导小组,构建统一高效领导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高位统筹,加强整体设计、完善协调机制,深化对平安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平安寻甸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下设11个专项小组,各专项小组组长均由县级领导担任;全县16个乡镇(街道)均成立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担任。结合昆明市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合格城市工作要求,成立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寻甸县总指挥部,由县委书记、县长担任总指挥长,指挥部下设17个分指挥部,均由县级领导担任指挥长。通过构建统一、高效的平安寻甸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形成了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工作格局,切实加强了党委对平安建设工作的领导。
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夯实社会平安稳定基础
始终以维护群众平安为首要任务,紧紧围绕影响社会平安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抓牢扫黑除恶、反邪防邪、命案防控3项重点工作。
扫黑除恶成效显著。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行动目标,坚持以“破案攻坚”开路,以“打伞破网”断根、以“打财断血”绝后、以“综合整治”增效、以“建章立制”提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截至目前,全县已实现“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黑财清底”、“行业清源”“六清”目标。
反邪防邪持续有力。坚持把反邪教工作作为综治维稳的重点,定期摸排,加强监管,全力巩固“无邪教示范县”创建成果。强化调查摸排,按照“四摸清”和“四不漏”要求,加大邪教组织非法宣传大排查活动,做到排查有力有效。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破案打击,做到主动进攻,露头就打,进一步深挖,摧毁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的网格体系,着力攻破邪教案件,依法打击顶风作案的顽固分子,坚决遏制邪教组织反弹,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治安环境有效改善。推动命案联防联控,压实全县各级各部门命案防控工作责任;建立考核综合评价机制、奖惩激励机制和联排联调机制,将命案防控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核;成立命案防控责任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命案防控责任督导和追究机制;依托“枫桥式派出所创建”、“人民调解员入所”等工作,推动县、乡、村三级调解力量协同发力。
完善四项工作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坚持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工作作为政法重点工作来抓,坚持源头治理、风险防控、多元调解相结合,健全完善四项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矛盾纠纷常态化排查机制。按照“日报告、周研判、月分析、季攻坚”的工作思路,在坚持月排查、周排查的基础上,扎实开展日排查活动,组织全县综治成员单位、各村(社区)开展“拉网式、兜底式、全覆盖”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召开月度分析会,由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做好调处化解;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县委政法委及时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处置。
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推进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标准化建设,在全县175村(社区)设置专职人民调解员,在全县16个乡镇(街道)派出所建立治安案件、民间纠纷联合调解室,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关键作用,及时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和萌芽状态。
重大案件风险预警机制。建立重大、敏感案件风险预警机制,从全面风险管理的角度出发,探索重大风险预警机制,达到全县各级各部门上下联动化解稳定风险,防止矛盾纠纷叠加升级为“民转刑”“刑转命”等案件。对处置缓慢的单位,县委政法委组成工作组及时进行督察督办、跟踪问效,以确保重大、敏感案件稳定风险及时化解在萌芽阶段。
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和包案化解机制。建立“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制度,每年制定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计划,由“四班子”领导、县直单位科级领导和县党代表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诉求和反映问题,落实领导干部包案化解工作制度,由接待领导跟进有关单位进行办理,办结后将处理结果及时向群众反馈。
2020年以来,“四班子”领导、县直单位科级领导、县党代表等120名领导干部根据安排到县信访接待中心接待群众来访125批247人次,受理和交办信访事项89件;明确了29名县级、55名科级包案领导,对全县79件重点信访问题进行包案化解。共排查矛盾纠纷1010次,调处矛盾纠纷3449件;受理行政调解1624件,调解成功1616件;人民法院调解民事案件875件。共对12起可能导致“民转刑”、“刑转命”的矛盾纠纷发出风险预警,并督促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化解了风险,有效维护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原文链接:http://www.zfw.yn.gov.cn/sdjs/fzjs/202102/t20210225_104554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