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中院院庭长办案常态化
时间:2021-03-02
来源:宁夏长安网
作者:佚名
2月3日,伴随着庄严的法槌声,银川市中级法院院长路华担任审判长并主审的一起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刑事二审上诉案公开开庭审理,并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直播。院长常态化办大要案、开示范庭,彰显了银川法院深化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信心和决心,持续引领带动院庭长办案的示范化、常态化、规范化。
该案事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2名上诉人均不认罪。开庭前,路华院长认真阅读了全部案件材料,与合议庭成员共同研判案情、确定庭审重点、制定庭审提纲,为庭审做了充分准备。
庭审持续5小时,审判长精准把握案件争点,合理驾驭庭审节奏,充分保证上诉人及辩护人诉讼权利,从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到最后陈述,审理过程环环相扣、层次分明、张弛有度、规范高效,切实体现了诉权保护在法庭、证据认定在法庭、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思路形成在法庭。
辩护律师表示,庭审诉权保障到位、辩护人意见发表充分,体现了严格公正文明司法的要求。
银川中院院庭长带头办案既有效传递了银川中院党组倡导的“苦事、难事、复杂事,领导干部率先干;大案、要案、骨头案,院庭长带头办”的价值导向,还能让院庭长通过亲历庭审和裁判发现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了解审判动态,更充分地发挥院庭长这一优质审判资源的关键作用,示范、引领、指导法院审判工作。
宁夏法治报首席记者 张怀民
原文链接:http://www.nxzfw.gov.cn/contents/FZJS/2021/02/240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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