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公安局闽宁派出所:为了一个家庭不破碎

时间:2021-03-02 来源:宁夏长安网 作者:佚名

  “你们俩磕磕碰碰这么多年,孩子都3个了,不能说离婚就离婚,离婚了孩子咋办?”

  “只要不让我们离婚,我保证以后再不动手打她,一定好好过日子。”

  1月28日,永宁县法院闽宁法庭,马某和杨某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正在调解,双方互相指责,女方一定要离婚,男方坚决不离婚。

  “你们俩说说对方有啥错。”参与调解的永宁县公安局闽宁派出所社区民警刘艳说:“这几年去你们家十几趟,我和社区工作人员的嘴皮子都快说破了,就是想让你们好好过日子。”

  “给你们判离婚容易,可是想想孩子咋办、日子咋过?”闽宁法庭法官董琳劝道:“你们都冷静一下,先反省一下自己有没有错。”

  

  1月28日,永宁县法院闽宁法庭,当事人马某在人身保护令上签字。

  家住闽宁镇原隆村的马某和杨某结婚多年,马某多次对杨某实施家庭暴力,几年来,派出所民警联合社区工作人员多次上门调解两个人的矛盾,马某多次保证不再动手,但始终屡教不改。几天前杨某找到刘艳,称不想和马某过了要离婚。看着3个年幼的孩子,听了马某泪流满面的忏悔,刘艳建议杨某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双方暂时分开冷静一段时间,实在觉得过不下去再说离婚。

  经过一下午苦口婆心的劝说,马某和杨某都同意暂不离婚。当日,法庭根据派出所报警回执单、医院门诊病历、诊断报告,下达人身保护令,禁止马某对杨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马某骚扰、跟踪、接触杨某及其父母,人身保护令有效期6个月。

  宁夏法治报记者 丁丁 文/图


原文链接:http://www.nxzfw.gov.cn/contents/PAJS/2021/02/239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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