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法院交出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亮眼成绩单

时间:2021-03-02 来源:宁夏长安网 作者:佚名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如何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找准人民法院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方位,如何在不平坦的前进道路上巩固思想根基、激发奋进力量,如何在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新需求新期待中提出法院方案、贡献法院力量?

  宁夏法院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和“保稳定、促发展、提质效”年度工作主题,聚焦守好“三条生命线”,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和推进基层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重大决策部署,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2020年,宁夏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5.8万件,审结24.1万件,审限内结案率93.16%,审判质效稳中向优。法官人均收案233件,结案217件,位列全国法院第12位、西北法院第1位。

  把方向——服务大局有作为

  时代,犹如一位严苛的考官,将挑战与机遇摆在宁夏高院党组面前。

  2020年3月,在全区法院院长会上,宁夏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沙闻麟掷地有声:“要围绕‘保稳定,促发展,提质效’年度工作主题,营造司法环境、提升司法能力、强化司法保障,着力打造争端解决的‘优选地’、公平正义的‘标志地’、司法权威的‘制高地’”。会议明确了着力营造高质量发展环境、着力推动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等20项具体工作任务,为全年工作吹响“集结号”,按下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启动键”。

  初夏时节,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赋予宁夏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时代重任。

  宁夏法院乘势而上、起而行之,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部署、推动落实。

  宁夏高院在全区率先出台《关于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意见》,紧扣自治区党委确定的生态环境修复、黄河文化发展等重点任务,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主动征求各方意见建议,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和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提出35项具体举措,突出“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着力满足先行区建设的司法需求,争做服务保障先行区建设的排头兵和先行者。

  《意见》发布后传遍黄河两岸。紧随其后,一份份直击问题关键、着眼长远发展的指导意见相继出台:《关于为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关于建立部门间联合打击破坏自然资源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的意见》……宁夏高院联合自治区检察院、公安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等部门,汇聚生态保护的强大合力,全年审结环境资源案件2939件,86人因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受到刑事处罚。

  2021年1月1日起,以宁夏“一河两漠三山”为重点的生态保护和自然资源案件正式实施跨行政区划的集中管辖,宁夏高院环境资源案件实施集中管辖审理办法、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以及环境资源案件执行工作的意见等配套制度同步实施,专业化、集约化的“三审合一”审判模式将更好地保护宁夏的绿水青山。

  2020年6月起,宁夏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沙闻麟以全区法院61个基层人民法庭和辖区乡镇为“根据地”,综合运用司法大数据分析、实地走访座谈和典型案例研究等方法,开展宁夏乡村治理调查研究。

  调研范围涵盖全区22个县(市、区)的149个乡镇、1711个行政村、2个街道、94个社区和18个国营农场,国土面积4.44万平方公里,户籍人口3818480人,常住人口3525234人。

  调研中,对基层人民法庭2019年新收案件进行了大数据分析,实地走访61个法庭、103个乡镇、22个行政村,先后召集728名乡村干部召开29场座谈会,行程1.1万公里,取得了大量客观翔实的第一手资料,分析形成《乡村治理之疾不治恐深——宁夏乡村治理调查报告》,提出未来宁夏乡村治理要抓好“三个三”:以提升“三感”正方向,把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操心事、烦心事、闹心事;以打造“三共”促机制,构建符合宁夏实际、富有宁夏特色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体系,全面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以融合“三治”保善治,推进自治德治法治一体建设和融合发展,确保乡村社会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报告》受到自治区领导高度肯定,批转相关单位研办,有效促进发挥人民法院尤其是派出法庭在基层治理中的“桥头堡”作用。

  保稳定——公正司法担使命

  “我们是党员,是法院人,为了社区2500多户群众安危,我们有责任完成好这次任务。”

  2020年春节刚过,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12名党员主动请缨,经批准成立临时党支部,接手物业管理滞后、疫情防控薄弱小区的摸排工作。

  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宁夏各级法院紧紧围绕“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院领导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党员干部勇挑重担冲锋在前,科学统筹审判工作和防控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发扬了司法品格,贡献了司法力量。

  人心齐、面貌新、干劲足。宁夏高院先后印发10份规范性文件,严守法院防疫工作“三无”防线。各级法院先后派出3000多名干警参与入户排查、值守卡口等一线防疫工作,坚持与群众共战疫情、共渡难关。全区法院审结涉疫情刑事案件29件,化解涉疫矛盾纠纷106件,依法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助推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探索“指尖”立案、“云端”办案、“智慧”执行新模式,加速构建线上诉讼工作闭环,网上立案12706件、在线开庭1485件、电子送达50056次、网上调解68902次,确保疫情期间审判工作不停摆,诉讼服务“不打烊”。

  这一年,宁夏法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捷报频传。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肖永生等60人涉黑案,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马荣富等34人涉黑案,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杨红青等31人涉黑案,平罗县人民法院依法宣判王海等14人涉黑案……

  黑恶不除,则民不安、国不宁。

  在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宁夏高院制定印发《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固定、审查指引》《关于进一步做好涉黑涉恶案件技术证据工作的若干意见》等16项规范性文件,聚焦线索摸排、“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常治长效发力施策。全区各级法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紧盯“六清行动”目标,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一审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42件1636人,判处罚金、追缴、没收个人违法所得、责令退赔等共计5.7亿元,排查线索2535条,发出司法建议612份,一审涉恶案件结案率排名全国法院第二,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足,城乡更安宁、生活更安乐。

  这一年,宁夏法院聚焦职责使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迸发出建设“三地”法院的强大活力。

  聚焦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紧抓优化营商环境3项行动计划落地落实,制定防范打击虚假诉讼工作机制意见,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4.5万件,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联合自治区检察院、公安厅印发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指导意见,审结涉众经济犯罪案件100件,有力维护金融秩序安全。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审结专利、商标权纠纷等案件607件。强化破产审判市场拯救和净化功能,审理企业破产案件87件,促进市场主体迭代升级。

  聚焦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审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暴力犯罪案件和电信诈骗、传销等经济犯罪案件1306件,共判处罪犯1657人,对严重刑事犯罪形成强大震慑。依法判处生产销售“毒凉皮”的于荣磊、姬水柱有期徒刑3年5个月,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中国长安网抖音播放量达652.8万,微博话题阅读量高达145.9万。

  聚焦反腐败工作部署,宁夏高院联合自治区纪委监委下发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办法,审结许学民、陈栋桥等职务犯罪99件,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聚焦人权保障工作,全面准确适用认罪认罚制度,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依法宣告23名被告人无罪。

  聚焦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审结土地征收、治安处罚等行政案件5114,行政案件和解撤诉率连续多年保持在20%以上。贺兰县成立宁夏首家县级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宁夏高院连续11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后宁夏首例区直机关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行政案件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新时代法治精神在“告官能见官”中得到彰显。

  聚焦切实解决执行难,积极开展“凌晨行动”等专项行动,执结案件79668件,执行到位金额198.5亿元,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0999人次,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罪犯11人,跨部门系统联合惩戒已经成为实实在在的“硬招”。宁夏高院联合自治区发改委建立信用奖励机制、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机制,“诚信履行”名单库为7924名被执行人修复信用,向全社会传递着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鲜明导向。执行通知程序前置、“电子封条”查封、淘宝网直播拍卖、VR全景在线看房、网络拍卖试行“法拍贷”……一系列执行工作机制创新成果,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更直观地感受到宁夏法院力量、宁夏法院温度。

  促发展——司法为民生动能

  “我宣布:宁夏法院委托宁夏邮政分公司集约送达诉讼文书项目启动!”

  2020年9月28日,宁夏高院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共同举行宁夏法院诉讼文书集约送达服务项目启动仪式,宁夏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沙闻麟为“宁夏邮政集约送达服务中心”揭牌。

  这是宁夏法院在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上的又一重磅推出。

  建立速裁法官团队、构建各行业调解体系、完善“分调裁审”机制、打造“无讼村居”、成立审务工作站、设立“史有明法官工作室”……一年来,宁夏各级法院把强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和破解人案矛盾的重要抓手,以高标准看齐、高站位推动促进高质量发展,建成并投入使用10大“一站式”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平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205个调解组织、781名特邀调解员在线联动,调解纠纷37020件。宁夏法院现代化诉讼服务质效评估得分稳居西北第一,最高人民法院评价认为宁夏法院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水平实现整体跃升,创造了纠纷源头化解的宁夏经验,一条具有宁夏特色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之路越走越宽广。

  2020年11月16日,随着最后一个贫困县西吉县脱贫出列,宁夏西海固历史性告别绝对贫困。

  在脱贫攻坚主战场上,固原市两级法院的一场场公开宣判、公开执行,一次次法治讲座、法治宣传,法治观念、法治意识飞入脱贫百姓家中,涉农案件被快审快结、阻拦工程项目建设等涉黑恶犯罪被从严从快惩处,法治领路的脱贫致富路越走越好。

  “要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打造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的‘前沿阵地’。”宁夏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沙闻麟调研人民法庭参与乡村治理时,提出明确要求。

  与此同时,宁夏高院牵头起草并以自治区两办名义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加强诉源治理的实施意见》,将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指标纳入地方综合考核项目,围绕“1+6”基层治理政策体系,提出15项司法服务保障具体举措,参与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纵深推进诉源治理实质化。全区各级法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社会治理体系,下沉司法资源,将多元解纷触角延伸到基层治理“神经末梢”,诉前化解各类纠纷28784件,送法下乡百余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万余份,推动构建“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化解在基层”的乡村治理格局。

  宁夏高院持续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联合公安厅、民政厅、妇联共同制定《关于推进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实施办法》,坚持民生保障优先,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全区各级法院审结涉教育、医疗、劳动争议等案件4006件,婚姻家庭纠纷案件14844件,签发人身保护令36件,为306名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728.9元,缓、减、免诉讼费721.1元。扎实推进诉讼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完善“分调裁审”机制,制定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类改革试点方案,银川两级法院全年受理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案件6937件,平均用时19天。宁夏法院保障人民安居乐业驶入“高速路”。

  “我们终于拿到了拖欠4年多的拆迁安置费用,感谢法院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为民倾力办实事。”2020年8月25日,在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会议室内,兴庆区友爱村83名拆迁户拿到期盼已久的403万元执行款后欣喜万分,连送两面锦旗表达对法院的感激之情。

  这桩历时久、影响大、关系复杂的银川金茂生活港项目执行案件,一边是83户村民赖以生存的拆迁安置费,一边是3家举步维艰资不抵债的企业。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灵活适用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多方沟通、全面协调,帮助3家企业脱困重生,数千名工人重返工作岗位,83户村民如期拿到拆迁款,“活封活扣”让执行更显温情,司法更有温度,社会更加和谐。

  提质效——内强素质立公信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

  这一年,宁夏法院110名新入额法官面对国徽,庄严诵读宪法誓词和法官誓词,用庄重严肃的仪式感呼唤初心和使命,激发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奋勇向前、克难制胜的强大动能。

  “全区法院要成立‘一把手’负责的消化旧存案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不留死角、不走过场。”2020年初,宁夏高院在全区法院部署开展为期4个月的集中消化旧存案件专项行动,提升旧存案件审判执行质效。全区各级法院建立台账、定时通报、强化监管,取得清积率96.76%的可喜成绩,为推动全年审判任务高效完成打下坚实基础。

  这一年,宁夏法院制定《宁夏法官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院庭长对“四类案件”实施监督的办法(试行)》,以深化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导向,建立法官常态遴选和员额递补机制,运用案例教学、现场教学、视频教学、庭审观摩等方式,组织专题培训班72期,培训干警9000余人(次),开办“法官讲坛”5期,干警综合素质不断增强。全区法院案件结收比达到105.69%,同比上升8.74%,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银川铁路运输法院结收比更是超过110%。案件结案率自2012年以来首次突破90%,有14家法院结案率超过95%。

  这一年,宁夏法院把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作为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的重要手段,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办结代表建议67件;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办结政协委员提案24件;认真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51次,审结抗诉案件71件;在中央、自治区各类媒体发表稿件2581篇,召开新闻发布会4场次。

  不负山河浩荡,不负星河灿烂。

  这一年,宁夏法院共有21个集体、31名个人受到自治区级以上表彰,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贺兰县人民法院、隆德县人民法院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西吉县人民法院被国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评为2019-2020年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单位,隆德县人民法院获评“全国优秀法院”。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陈美荣被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固原市原州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刘志聪荣获“全国优秀法官”,3名法官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3篇党课讲稿获全国法院主题教育优秀党课,1个党建案例获评全国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

  人民法院报记者 马荣


原文链接:http://www.nxzfw.gov.cn/contents/FZJS/2021/02/239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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