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让奋斗蓝图更可期
凌锋
据新华社报道,“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将“加强规划实施保障”作为结语,并设置独立篇章。其中,首次提出加快出台发展规划法。
发展规划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在时间和空间上的战略谋划与总体部署。科学编制并有效实施国家发展规划,阐明在规划期内的战略部署和具体安排,既可以引导公共资源配置方向、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也利于保持国家战略连续性稳定性,集中力量办大事,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
实践证明,通过规划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是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特别是中长期发展规划既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能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各级各地各领域在国家发展规划的统领下,基本上每隔五年都会编制和实施一系列综合性和专业性规划,这些规划的实施为促进各地各领域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大推进作用。
但不可否认,发展规划工作也存在不少问题。比如,有的地方发展规划由于规划编制主体和审批主体不同,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有些领域编制了多个专项规划,内容上相互重复,影响规划的权威性;有的地方政策对发展规划的保障支撑作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这些问题既影响有关地方和领域的发展,也不利于国家发展规划的有效落实,制约着规划综合效用的全面发挥。而解决这些问题,必须用好法治方式。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确保规划科学编制和有效落实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尤其在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背景下,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越是在这样的时候,越要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在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中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有效解决各阶段面临的突出矛盾问题,更好地服务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
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强调,加快出台发展规划法,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此次,“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中对此再次明确,充分释放了加强发展规划立法的明确信号。当然,依法保障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不只是专门立法的问题,还包括要及时梳理与发展规划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并推动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立改废释等工作。
如果说发展规划是我们“撸起袖子加油干”的奋斗蓝图,那么,法治就是让这张奋斗蓝图更科学更可期的有力保障。伴随着发展规划法治化的提速,值得我们期待的不仅是干什么、怎么干的科学方法论,还有那更加美好的未来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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