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少年的你”沐浴在法治阳光之下

时间:2021-03-09 来源:内蒙古长安网 作者:佚名

  少年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党和国家历来都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使少年儿童远离伤害,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2020年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接续修订,为未成年人的权利保障和救济提供了坚实基础,也为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据。实践中,各级法院坚持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帮助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坚实的保护之伞。

  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邢界红:通辽市各级法院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做得非常有成效。我了解到通辽各级法院都有专职人员负责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经常深入到全市中小学对未成年人进行各种形式的法治教育,尤其是科尔沁区人民法院的爱林工作室更是做出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品牌,通辽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也逐年递减。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都应该担起这份责任,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茁壮成长、健康成长、安全成长的环境。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即将实施,针对这部法律,我建议不仅要对在校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培训,更要对所有公民进行法治教育培训,让所有人都知法懂法用法。同时我也建议,在中小学校,甚至幼儿园要设专职或兼职法治教师,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法治教育,增强孩子们的防范意识,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原文链接:http://www.nmgzf.gov.cn/sfdt/fy/2021-03-03/444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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