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党支部召开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专题组织生活会

时间:2021-03-09 来源:内蒙古长安网 作者:佚名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按照自治区司法厅机关党委要求,立法一处党支部召开2020年度支部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戴燕参加本次专题组织生活会。

  

  会前,立法一处党支部采取支部书记领学、视频学习等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研讨交流。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在内蒙古考察时和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切实打牢思想基础;支部书记分别和党员开展了谈心谈话,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党员对支部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会上,支部书记向党员述职,与会党员以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的方式,结合立法工作实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进行民主评议。

  

  戴燕对本次组织生活会的前期准备工作给予肯定,同时对支部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支部党员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着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五个认同”,更好地践行守望相助理念,精心呵护“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二是将党的民族理论政策贯彻到立法工作中。对自治区党委巡视组提出的涉及本支部的问题要不打折扣,全盘接受。对可以即时整改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要建立整改长效机制。

  三是对下一步工作的建议。创新工作方式,在进行经常性组织生活时,可以联合基层立法联系点,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开展活动,进而提高立法工作的效率;将立法后评估工作制度化,参照其他兄弟省市的经验,将我区的立法后评估工作形成制度,进一步提高我区政府规章的质量。

  通过本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进一步引导支部党员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领会,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的了解,加深对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共识。


原文链接:http://www.nmgzf.gov.cn/sfdt/sfxz/2021-03-03/444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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