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涉军维权工作再传佳讯

时间:2021-03-15 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近日,省委政法委、省军区党委政法委决定,对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省军区系统在涉军维权工作中表现突出的50个先进单位、10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省高院机关党委等7个单位、省高院立案一庭副庭长潘少华等14名同志,分别荣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附后)。

  近年来,安徽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共建平台,着力发挥“鄂豫皖模式”优势,创新推动涉军维权等工作,依法妥善处理涉军矛盾纠纷,积极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用心用情用法做好新时代涉军维权工作,有力维护了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增强了军政军民团结,促进了国防和军队建设,确保了部队和社会和谐稳定。安徽法院停偿案件的办理得到最高法院、全军停偿办表扬,军地协作相关做法得到军委国防动员部、解放军军事法院领导和省委主要领导充分肯定和高度表扬,安徽法院连续7年被评为“省双拥工作目标考核先进单位”。今年,安徽法院涉军维权 “鄂豫皖模式”再次写进最高法院工作报告。

  安徽法院要以此次通报表扬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关于涉军维权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周强院长在涉军维权“信阳模式”“鄂豫皖模式”五周年总结推广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以更高站位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以更实举措提供司法服务保障,以更大力度维护好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奋力推动我省法院涉军维权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附件:

  全省法院涉军维权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7个)

  1.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

  2.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3.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4.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

  5.宣城市旌德县人民法院

  6.池州市石台县人民法院

  7.省高院机关党委

  二、先进个人(14名)

  1.丁忆春  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

  2.任  静  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一级法官

  3.周  里(女)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教育处四级主任科员

  4.熊爱军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

  5.张  慧(女)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插花人民法庭庭长

  6.张振涛  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李郢孜人民法庭庭长

  7.许安源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

  8.丁大慧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审判员

  9.姚朝军  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

  10.周大庆 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

  11.王  蕾(女)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二级法官

  12.潘少华  省高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

  13.黄  荣  省高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一级书记员

  14.白宝书  省高院机关党委三级调研员

   


原文链接:http://a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3/id/5866694.shtml
法制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