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召开集体廉政谈话会
为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传导责任压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2月22日下午,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殷军和市院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彭秀莉同市院班子成员、各基层院检察长进行了集中廉政谈话。此次廉政谈话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实际,主要围绕严守政治纪律规矩,落实管党治检责任,履行“一岗双责”,落实中央“三个规定”情况等方面进行警示提醒。
在廉政谈话中,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殷军再次强调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并对班子成员和各基层院检察长提出要求:
一是要带头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抓好党的政治建设,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要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要落实好管党治检责任,将压力传导到位,认真对照上级点出的、巡察反馈的、检务督察发现的管党治检方面存在的问题,扎实进行整改落实,确保逐一销号,不留死角。
二是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司法理念深化转变,聚焦“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要求,把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起来。全市检察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责使命,狠抓监督办案,真正把讲政治体现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之中。要牢固树立“检察办案无小事”的要求,把好数据质量关、案件质效关,切实做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要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建设。要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新部署新要求,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狠抓主体责任落实,敢抓敢管、常抓长管,努力从源头上遏制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坚持不懈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要用心抓好作风建设,规范司法行为,认真落实好《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条例》《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强化对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等的监督。要持续深化落实“三个规定”“一个办法”,对有人请托不做记录报告的,一经发现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并通报曝光。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尤其是涉及财务、保密、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堵塞漏洞,坚决杜绝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市院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彭秀莉结合检察机关工作实际提出了三点要求和希望:一要带头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做到“五个过硬”,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二要自觉担起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政治责任,进一步补短板、强班子,补弱项、强能力,将讲政治与抓业务相统一,将抓惩治与抓责任相统一,将抓作风与破难题相结合,强化日常管理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三要主动自觉接受各级党组织、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善于借力发力,凝聚好内外部监督合力,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把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不断推进公正司法。
这次廉政谈话突出“关键少数”,坚持“一对一、面对面”的约谈方式,教育在先,预防在前,通过廉政谈话,进一步压实了领导干部尤其是基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了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发展。
(作者:铜川市人民检察院陈洁编辑:王瑾)
原文链接:http://www.sn.jcy.gov.cn/dwjs/jjjc/202102/t20210225_2134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