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听高质量检察履职的铿锵脚步
3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做好“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根本指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体要求是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总体目标是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不仅要将检察履职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融入“十四五”规划全过程,同时负有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监督保障的神圣使命。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不仅设定了总体目标,同时也展示了过去一年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实践。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是检察履职的关键。过去的一年,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担当作为,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绩,展现了全国20余万检察人的检察担当。
高质量要有高质量的标准。形式“不违法”只是底线,绝非检察办案的高质量标准,围绕抓实业绩考评、深化检察改革、全面推进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最高检提出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将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的“感受”作为目标和明确要求,代表了全新的检察实践、检察思维、检察智慧。2020年,全年刑事检察“案-件比”为1∶1.43,“件”同比下降0.44,相当于减少了41.2万个程序环节和统计中的“案件”。通过研判“案”与“件”,为完善司法管理和社会治理提供了“晴雨表”,赋予司法理念新的时代内涵。
高质量要有高质量的担当。全国检察机关2020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首次超过15万件,万峰湖案件作为典型案例,是最高检直接立案办理的第一起公益诉讼案件,36份检察建议协同三省五县(市)同步发力,协同生态环境、水利、渔业等各部门同向发力,推动问题整改,不仅解决了多年多地未能解决的问题,也充分彰显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助力系统治理的独特效用,是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高质量要有最真挚的情怀。从小井盖下大民生的“四号检察建议”到网络非法外之地的“六号检察建议”,从守护“舌尖上”“脚底下”的安全到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从自诉转公诉的人格权标志性案件到激活“正当防卫”条款,从坚决严惩任何一起伤医扰医犯罪到高度重视特殊群体权益保障。一起起个案的背后,是检察机关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更是对为民情怀无声而有力的践行。
一切过往皆序章,新征程已经开启,我们坚信、期待且不断前行。(特约评论员李峰鑫)
原文链接:http://pingan.hebei.com.cn/system/2021/03/10/03008134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