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绿色家园|湖北黄石铁山区:“检察监督+专业修复”激活受损生态

时间:2021-03-22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刘怡廷 通讯员冯宇芳 曾琼)“我们一定用好这笔生态修复资金,专款专用,组织人员种树修复生态。”近日,湖北省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人向区法院、检察院承诺道。

  2019年12月,被告人邵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工人砍伐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某村退耕还林区域的杨树60株,出售给木业公司获利,造成了水土流失、生态破坏等严重后果,且一直未采取补救措施。2020年9月,铁山区检察院以邵某涉嫌滥伐林木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邵某承担生态修复方案的评估费用以及修复滥伐林木区域生态所需资金。邵某认罪认罚,并缴纳了评估费用和生态修复资金。同年12月,经公开开庭审理,法院一审宣判,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求。

  2021年,案件判决并生效,但被砍树林的生态并未得到修复,铁山区检察院跟进监督,并提出由林业主管部门使用该笔资金植树造林修复生态环境的建议。3月9日,铁山区法院、检察院、农业农村局召开联席会议,就案件执行问题进行磋商,最终形成由法院委托、农业农村局实施补植复绿、检察机关跟进监督资金使用效果的执行方案。区农业农村局负责人表示将组织人员购买树种,原地种植、养护。

  这是铁山区检察院对于林木毁损类侵害公益案件修复生态环境的又一次有益探索。据悉,自2017年7月以来,该院共办理了11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通过公益诉讼判令违法行为人承担生态修复资金近百万元。为全面激活这些生态修复资金,该院结合受损主体现状和被告人情况,积极探索“检察监督+专业修复”模式,灵活采用异地补植、劳务代偿等多种形式进行生态修复,最大限度修复受损的公共利益。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103/t20210321_5132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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