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长安区检察院:以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不断激发检察活力
石家庄长安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党建工作,紧扣省、市检察院党组工作要点,以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为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强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在疫情期间,全院扎实深入开展了“线上抓党建、线下比贡献”主题党建活动,队伍的凝聚力得到有力强化,干警政治担当意识得到充分彰显,保障了检察工作持续推进和提升。
一、坚持“政治首位”思维,抓实党组织政治建设。
该院始终把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推动检察工作提档、升级的动力源泉,做到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党委和上级院决策部署转化为更加有力的实际行动。
一是强化抓党建的核心地位。
为不断强化抓党建的组织基础,该院党组报请上级决定成立机关党委,选举产生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书记的机关党委领导班子,研究了机关党建、党务工作考核考评办法,规范了各党支部工作规则。此外,机关党委在党组领导下,充分发挥党建牵引作用,组织各支部推选出一批政治素质高、执行力强、责任心强的青年干警充实到各支部,担任支部委员和党小组长,为组织建设注入了新鲜血液,为检察办案凝聚了智慧,党组核心地位得到进一步凸显。《河北日报》分别4次对该院刑事检察办案纪实报道,《河北法制报》主动开辟专栏连续7期报道该院检察官普法工作,充分体现出党建引领检察办案生命力。
二是坚持政治学习统领检察理念。
该院坚持政治强检,着力强化政治学习成效。先后,围绕《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有关篇章开展了13次系统集中学习。为进一步规范学习制度、凸显研讨成效,每月政治部负责在会前下发学习计划和科目,安排个人自学;在会上组织院中层正职参加学习研讨,并结合个人办案实际作典型发言;在会后中心组成员和各中层负责人通过撰写个人学习体会,做到了“有学习有收获,有交流有总结”,干警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得到持续加强。
三是推行队伍线上管理新模式。
为保证疫情期间队伍管理不掉线、党的领导不失位,在全院5个党支部13个党小组深入开展了“党旗飘飘,我为抗疫做贡献”主题党建活动,通过网络“线上”开展了大讨论、大交流形式,全院上下找差距、补短板,“线下”比贡献、争先进位的良好氛围,队伍凝聚力进一步得到彰显,在战“疫”一线涌现出一批优秀事迹和感人事例。
二、深化“四个阵地”建设,确保党建载体丰富多彩。
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平台,不断深化理论学习,让党建工作在创新中发展,更具生机和活力。
一是打造宣传党务阵地。
通过媒体、“两微一端”等方式,做好党建宣传工作,成立写作专班,狠抓稿件质量,畅通宣传渠道,检察日报、河北法制报、石家庄日报、正义网等媒体多次采用该院文章。同时,在该院微信公众号开辟“党史百年天天读”专栏,及时更新板块和内容,让党员利用业务时间能够潜移默化学习党史,净化心灵。
二是优化检察服务阵地。
为充分体现党建融合,提升检察服务群众本平,以“一名党员一面旗帜,一个支部一个堡垒”为目标,进一步深化12309检察服务大厅建设,为来访群众提供了优质的接访环境和办案体验。继续保持27年检校共建,检察长以法治副校长身份到河北师大附中、第12中学、广安街小学、育才街小学,开展了“再访”中小学校、“再谈”一号检察建议、“再督”校园安全落实法治宣讲活动,得到了辖区中小学校的支持。
三是组建党务交流阵地。
建立了长检机关党委党建工作群、党支部工作群、党小组工作群等微信群,及时传达党的政策、要求,布置学习任务,组织党员交流讨论。此次抗击新冠疫情期间,我们通过召开视频会议的方式,组织开展了“我为抗疫做贡献”大讨论活动,多次召开机关党委工作会、支部会、党小组会,通过“线上抓党建 线下比贡献”的做法,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党员干警的政治思想觉悟。
四是做实党员学习阵地。
积极督促党员用好“学习强国”app平台,将干警学习情况纳入党建工作及教育培训工作考核内容,每周根据学习积分通报排名,实现科学评价和有效管理。“共产党员”、“党建网微平台”等党建学习公众号先后刊发了该院党建工作做法,掀起了乐于学习、善于学习、勤于学习的新风尚。
三、强化党建引领,提升检察办案和业务成效。
长安区检察院坚持“党建引领、业务+党建”的思路,让检察官在办案中增进政治站位,将司法为民理念融入执法办案中,力求真正做到业务工作与党的建设同向发力,高度融合、深度契合。
一是树立司法理念,刑事检察质效得到提升。
为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活动,提升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适用率、量刑建议精准度和采纳率、案件比等办案质效,该院牵头协调法院、长安分局,起草制定了《关于提高刑事案件办案质效的暂行办法》,此规定出台,将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减少案件比。
二是强化担当意识,公益诉讼监督持续做强。
在巩固“飞线充电”“小区直饮水”“小餐桌”等专项监督整治成效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机动车行业清洗”监督行动,对辖区洗车场未使用再生水洗车,造成公共水资源和国有财产流失的问题,启动公益诉讼监督程序,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城管部门其依法履职整改。针对某行政执法机关收到该院检察建议后未及时履职,该院依法向长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听证和救助赢得社会称赞。
为深入推进公开听证常态化、法治化,该院在河北省检察官学院就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不起诉举行公开听证会,全省三级检察官列席旁听,为上级院听证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和经验做法。经过当事人陈述和数据分析、多媒体示证,以及深入的释法说理,与会听证员一致表示同意检察机关对法院执行活动发出检察建议和提供司法救助,并对检察机关办案给予充分肯定。此外,该院办理的王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被评为2020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典型案例,成为石家庄市检察机关唯一一家获奖基层院。
四是抓实学思践悟,办案理论水平不断强化。
该院高度重视检察调研工作,把认真开展有成效的调研活动,撰写有价值的调研文章,作为检验检察办案成效的有机载体。经积极发动各业务部门参与撰写,院党组审核把关,于去年底编撰完成2020年度《学思践悟》,本书共汇集了 “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和党建队建、检务保障等方面新做法、新思考、新实践,不仅成为长安区检察院史上第一册调研文集,更有利于提升了检察办案思维和视野,为指导检察业务奠定了理论基础。
四、从严治检不放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队伍。
认真落实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工作要求,加强办案环节监督管理,加大检务督查力度,强化执纪问责。
一是增强廉政教育,守住底线。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着力强化内部监督,制发《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刑事办案流程内部监督规定》,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具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此外,各党支部定期对违反政治纪律、规矩的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教育广大干警筑牢底线,始终做到“警钟长鸣”。该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徐立辉受省检察院邀请,以“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为题目,通过多媒体展示和案例分析,为全省180名新入职干警讲授法治廉政教育课,取得了良好成效。
二是树牢政治规矩、办案纪律。
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区委“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对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区委报告,不折不扣执行区委意见。认真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定期研判分析,严格督促检查,压实责任。修订完善了“三会一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议事规则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实的思想保障、纪律保障、能力保障。省委政法委、市委政法委先后以简报形式刊发了该院工作做法。
三是强化内、外部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实行案件过问记录、通报、责任追究等机制,对过问、干预、插手办案等情形如实上报,加大监督提醒力度,常态化的加强“三个规定”落地落实。同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广泛开展案件公开听证活动,努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的阳光司法机制,增强司法办案的透明度。
下一步,该院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强化理论武装,把牢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更大力度地服务中心工作,狠抓执法办案,为检察工作整体再创新、实现新突破做出积极努力。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dw/202103/t20210315_315653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