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内蒙古五原:对罪错未成年人开展差异化帮教

时间:2021-03-29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橙色警报响起 临界预防出手

  内蒙古五原:对罪错未成年人开展差异化帮教

  

  (记者沈静芳 通讯员张娇)“我很后悔,不该和其他人去做违法的事情。”近日,在内蒙古自治区五原县检察院召开的未成年人临界预防训诫教育会上,两个不满14周岁的孩子在检察官面前愧疚地说。

  2020年12月,五原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涉嫌盗窃案件时发现,两名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伙同他人先后盗窃作案2起。经过社会调查和风险评估,未检检察官发现,对他们仅通过批评教育、责令家长对其严加管教的措施,已不能有效防范其继续参与犯罪。鉴于此,未检部门决定对这两名罪错未成年人开展“临界预防”,进行点对点帮教。

  为确保预防效果,五原县检察院针对实际情况,确定这两名罪错未成年人为橙色预警人员,以“一人一档”的方式为两人建立了帮教档案,并向他们的监护人发出了《责令加强管教通知书》,要求监护人加强对子女的管教。同时,检察官协同司法社工有针对性地制定教育矫治和亲职开展教育方案,通过进行训诫谈话、法治教育等方式开展帮教,并定期跟踪回访,掌握他们的思想和生活情况。

  在后续3个月的帮教回访中,未检检察官与司法社工通过教育引导、法治宣讲、跟踪回访、思想汇报、参加公益劳动等方式,让两个孩子逐步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并承诺今后要遵纪守法,做知法守法好公民。

  五原县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表示,由于自身、家庭、社会环境等原因,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有时会偏离方向,临界预防的目的就是助其回归正确的成长道路。

  据了解,2019年10月,五原县检察院联合该县公安局、司法局制发了《关于开展罪错未成年人临界预防的实施方案》,建立包含罪错未成年人户籍、家庭成员、涉案情况等详细信息的临界预防人员库,引入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力量,对纳入数据库的人员,根据违法犯罪的情况和个性特征,以黄色、橙色和红色三个预警等级,开展差异性帮教。同时对监护失职或者监护失误的监护人开展强制性亲职教育,督促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

  截至目前,该院已对14名罪错未成年人开展临界教育,有效降低了未成年人的再犯罪率。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103/t20210329_51425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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