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凤县:落实红色文物资源保护

时间:2021-03-29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倪建军 通讯员卓地龙)新年伊始,陕西省凤县检察院持续推进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该院检察长张晨欣表示:“红色文化遗产是人民宝贵的物质和精神财富。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首先必须把红色文物资源保护落到实处。”

  2020年7月,张晨欣牵头成立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带队深入凤县各镇村,实地全面调研县域内红色革命遗址的保护现状,调查发现凤县共有革命文物12处。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张家窑苏维埃政权旧址未设立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红二方面军在张家窑召开群众大会旧址的部分建筑砖雕、柱基随意露天堆放,存在毁损灭失风险等问题,该院及时向文化和旅游局等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做好全县文物保护特别是红色革命遗址保护的整体规划,健全文物保护工作机制,做好调查登记,采取措施落实日常监管保护。相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及时落实整改,以红色革命文物为重点开展不可移动文物的普查登记工作,为文保单位配备群众文物保护员,落实日常保护措施,实现对红色资源的应保尽保。

  与此同时,针对调研中发现部分地方群众文物保护意识欠缺、革命遗址年久失修、自然和人为损毁十分严重的问题,该院迅速制作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彩页、展板,联合县文化和旅游局组建宣讲团队,到革命文物集中的张家窑村、长坪村开展集中宣讲,组织干警深入各镇开展普法宣传,在重要革命纪念馆外筹备制作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栏,提高群众文物保护意识,营造全县域保护红色资源的良好氛围。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103/t20210325_5137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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