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法学会建筑法学研究会在沈阳成立
辽宁长安网讯 3月27日,辽宁省法学会建筑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在沈阳举行。本次大会由辽宁省法学会建筑法学研究会主办,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承办,辽宁奥启律师事务所协办。省法学会办公室副主任李苏煜宣读了省法学会《关于同意成立辽宁省法学会建筑法学研究会的批复》。会议审议通过了《辽宁省法学会建筑法学研究会活动规则》,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及领导机构,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凤贵当选辽宁省法学会建筑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丁建华等20位专家教授当选为副会长,张辰为秘书长。常务理事会还聘请了陈少敏、高凤龙、院国强为研究会顾问,成立了由理论界、实务界多名专家学者组成的研究会专家委员会。
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毕征出席成立大会并致词。毕征在致词中指出,建筑法学研究会的成立为我省建筑法学搭建了省级研究平台,对促进我省的法学研究及保障建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他强调,研究会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地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要主动服务工作大局,积极组织专家学者加强对建筑行业发展中重大法学理论、法律实践问题的研究,努力取得更多、更好、更有价值的研究成果;要不断加强研究会规范化建设,完善工作机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积极开展工作,使研究会真正成为繁荣法学研究的发动机和推进器。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旭伟发表了讲话。来自省内各高校、省市建筑行业主管部门、工程设计、施工、造价等建筑企业,检法系统以及众多律师事务所等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130余人参加会议。
成立大会后,原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唐学锋作《民法典背景下得建工合同法律规则及若干热点问题》专题讲座。讲座从民法典背景下的建工合同法律规则体系入手,着重讲解“黑白合同”、建工合同无效的处理、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实际施工人的权利保障等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从理论与实务、问题与突破、现实与展望等不同视角带领大家展开深入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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