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丨崇左中院延伸司法服务职能 切实把群众的事办实办好
化解群众烦心事——深入基层接待信访当事人
为进一步落实院领导包案制度,切实化解重点涉诉信访案件,防范个人极端案事件隐患的发生,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3月25日,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陆洪鸣深入龙州县人民法院接待信访当事人,面对面倾听信访人的呼声,现场讲解法律知识,解答信访人疑问,消除了信访人对法院判决的疑惑,促使其息诉罢访。
农某英、农某健为父子关系,农某英系农某健的离婚案件诉讼代理人。2013年10月,农某健以因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至龙州县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离婚。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对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均不服上诉至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依法作出二审判决后,农某英、农某健仍然不服,认为判决对夫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不合理,向该院申请再审,并要求崇左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审判监督。在穷尽所有的法律途径均未达到目的后,2014年起,农某英代理农某健信访,先后10余次到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等部门来访、信访。
陆洪鸣在接访中,详细了解案件的审理情况,认真听取信访人的信访诉求,耐心细致的解答信访人提出来的问题,结合本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释明法律,并从情、理、法等方面教育信访人遵守法院的判决,息诉罢访,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农某英等信访人对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领导的下访非常满意,认为通过此次判后释明,消除了对原主办法官的疑虑、判决的困惑。特别是农某健,表示愿意做好父亲的思想工作,不再继续上访、信访。一起持续近10年的信访案件终于得以化解。
普法宣传“接地气”——开展涉山林纠纷专题普法宣传活动
3月的桐棉寒意还浓,而桐棉镇街圩开展的山林纠纷普法宣传活动使街头“热闹”了起来。3月24日至26日,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明县人民法院到桐棉镇联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涉山林纠纷专题普法宣传活动,立足审判执行工作,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切实把群众的事办实办好。
24日上午,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农立海来到桐棉镇板烂村给当地群众上法治宣传课。为了使普法宣传“接地气”,农立海使用群众通俗易懂的壮语进行普法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单、有奖竞答等方式就土地、林地和林木权属纠纷等问题进行释法答疑。
法院干警来到桐棉镇政府,给镇政府、各村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工作人员代表开展涉山林纠纷法治宣传课,宣传涉山林纠纷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解决纠纷的途径和程序。在法治宣传课上,农立海以案说法,把法律条文讲得形象生动、通俗易懂。
24日下午,法院干警和桐棉镇政府、板烂村村委工作人员联合组织桐棉镇板烂村停寨屯一起山林纠纷案的双方当事人到纠纷地进行现场调解。在法院干警和政府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表示愿意再进一步沟通,采取合法合理的方式解决双方矛盾。
法院干警还以桐棉镇街圩为契机,在街头拉起横幅摆起台,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法官们进户入铺,在与群众拉家常的同时向群众讲解涉山林纠纷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并热情、耐心地帮助群众解答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诉求。活动当天共计发放宣传手册100余份,为群众提供咨询20余人次。
原文链接:http://gx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3/id/592371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