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跑路”、提前预警:这款检察院自主研发的“外挂”神器竟还能……
打造永远在线的“数字苏州”,让数字化成为苏州最鲜明的标识、最强劲的动力,检察人有何作为?
作为检察机关的“数据cpu”,苏州检察案件监督管理部门亦为数据赋能,充分发挥“管理、监督、服务、参谋”等职能,提升案件质量。
今天,我们听听"智慧”案管的故事!
案管,顾名思义就是案件管理,从早期履行文书开具、集中打印等事务性工作,到如今集流程监控、质量评查、数据研判分析等职能于一身的综合业务部门,“数字”成为案管部门逃不开的话题。
分析“神器”:变人工计算为数据“跑路”
在案管,受案、送案、流程监督、文书公开、案件预警等多岗位同期运转,办结数、审结数、判决数等海量数据需逐一研判。案件管理部门作为业务管理枢纽,不仅要管案件,更要管“数据”。
以往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业务数据均为全院的整体数据,查询检察官个人数据时则要人工逐个查询,再行计算指标值。以“案-件比”指标为例,需要针对22项具体业务数据分别查询每位检察官的数据,再行计算每位检察官的“案-件比”指标,耗时耗力。
▲后台输入“代码”,输出每个检察官的“案-件比”等各项办案指标
而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自主研发的“外挂”软件——数据分析“神器”让这个问题迎刃而解。分析“神器”一键获取本单位每名检察官的“案-件比”指标以及具体的“案”数和各个节点“件”数,大大减轻人工检索人工计算的负担。“一般的‘外挂’软件往往需要将数据导出、导入,数据精准度易发生损耗。而这款分析“神器”植根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直接抽取相关业务数据和指标,分析结果更加准确可靠。”相城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卞叶解释道。
案件监督:数据赋能为“质”加码
除了分析案件“量”,评查案件的“质”亦是案管工作的核心业务。
近期审查逮捕决定中申诉占比较高,应注意释法说理工作。
退查占比虽然不高,但自行补充侦查意识较弱,部分案件退查把关不严……
为了将数据分析结果更好地应用于案件监督,让数字“活”起来,苏州市检察机关成立了质量评查、数据分析专业化团队,定期对案件质量增长点开展专题分析调研。
吴江区检察院根据数据曲线呈现的案件监督管理数据质量通报、案件质量评查中常见性、多发性问题,编写《流程监控超期及案卡填录常见问题62例》《案件质量评查常见问题74例》。
通过分析数据变化中问题出现的频次和轻重程度,对常见问题进行分级警示,对扣分较重情形标识黄色警示,对扣分严重情形标识红色警示。“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针对易错、常错点,案管部门人员加以源头指引,辅以规则链接,做好程序选择、文书制作、案卡填录的法律法规指引工作。
智慧管理:从事后监督到数字化预警
“案管部门负责监督案件流程,那么谁来监督案管呢?”作为监督者的案管部门,监管公开理念的破土而出,用实际行动回答了“谁来监督监督者”之问。
唐芸是昆山市检察院案管大厅的负责人。晚上8点,整座办公楼的灯光渐次熄灭,而案管大厅里,她还在做最后的收尾工作。“文书移送待流转0份,承办人当日待处理到期案件0件,每日审计材料数0份,大厅当日待处理事项0件。”直到看到案管大厅四块大屏上的数字均已清零,唐芸才揉了揉脖子准备下班。
昆山市检察院作为智慧检务的“发源地”之一,政法信息综合管理平台的雏形就是在这里孕育。如今,昆山市检察院承继智慧“基因”,自主研发的案件管理智能辅助系统成为新时代案管工作的“数据库”。
据苏州市检察院案管部主任李跃介绍,依托案件管理智能辅助系统的实时预警功能,全市案管大厅通过四块显示屏实现案管工作全流程公开。以数据库为基础,系统将当日待处理、未处理、已处理等事项细化量化,再投射至四块屏幕动态显示承办人当日待处理、大厅当日待处理、各岗位工作余量以及当日各岗位工作总量。
“案件管理的数字化预警,倒逼案管检察官提升工作效率,让案管工作更加可触可感。”李跃说。
苏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勇表示:“苏州检察机关将继续通过信息化的数据分析、深层次的监督提质、智能化的内部管理,全面打造案件流转站、数据信息集聚池、全程监管网三位一体的新时代案管大厅‘样本’。”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peace.gov.cn/chinapeace/c100046/2021-04/07/content_1247202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