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九龙坡限制三轮车及低速电动车通行区域范围扩大了

时间:2021-04-12 来源:重庆长安网 作者:佚名

  

  (记者 舒楚寒) 记者刚刚从九龙坡警方获悉,自5月24日起,九龙坡三轮车及低速电动车限行区域将扩大。

  据悉,5月24日起,每日7:00—24:00,九龙坡辖区禁止使用动力装置驱动的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普通正三轮摩托车、轻便正三轮摩托车、正三轮载客摩托车、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侧三轮摩托车)及低速电动车(主要是指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及a老年代步车等)在九龙坡区部分城市道路上行驶。

  具体范围为杨家坪街道、谢家湾街道、石坪桥街道、黄桷坪街道、九龙街道、渝州路街道、石桥铺街道、二郎街道行政区域内所有道路和中梁山街道华龙大道(新区大道至华岩寺路段)及以西、华岩寺路及以北、华凤路及以西、华玉路(华凤路至西客站段)及以东区域内道路。

  警方提醒,特殊行业群体所属三轮车实行分类规范管理,不受通行限制:

  残疾人专用三轮车,由区残联统一核发残疾人车辆专用标志,确保车辆专用标志和驾驶人残疾证明“两对应”;

  快递业三轮车,由邮政管理部门统一核发快递专用标志;

  未涉及的三轮车及低速电动车其他限行路段通行规定,以实际道路交通禁令标志为准。

  对违反限行通告的,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www.pacq.gov.cn/rdjj/2021/0407/1046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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