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兴安区法院峻德人民法庭:不忘初心使命 牢记为民服务宗旨

时间:2021-05-12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佚名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大家好:

  我是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峻德人民法庭副庭长戚秋敏,峻德法庭现有在编干警3人,聘任制书记员2人,法警1人,其中员额法官2人,法律本科学历3人,中共党员3人。主要审理辖区内民商事案件。峻德法庭多年来先后获得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省优秀法庭、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示范单位、全市政法系统群众最满意基层单位、全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被市中院记集体三等功等荣誉。现将峻德法庭的经验做法交流汇报如下:

  一、积极开展多元化解,调处矛盾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基层社会治理及乡村振兴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情况。在辖区内的社区、学校、医院、企业开展宣传法律知识,提出司法建议、帮助整章建制,先后在辖区5个社区、4所学校、17个企事业单位、5个自然村进行巡回审判,宣讲法律,提高辖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二是扎实推进诉源治理,实现矛盾纠纷及时高效源头化解。建立了法庭指导人民调解制度,在5个社区、9家企业、4所学校、3个自然村成立了民间调解组织,请调解员旁听公开庭审,庭审后进行“现场答疑”,有效化解了现有矛盾纠纷,提高调解员的业务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的助力作用。三是优化诉讼服务,深化司法为民。该庭工作中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从人民满意做起,从人民不满意改起,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与人民群众紧密联系的优势,通过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的诉讼服务,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有效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促进辖区的和谐稳定。积极开通快审、快结的“绿色通道”。对凡是符合起诉内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的案件,减化庭审程序,实行简易程序审理,降低诉讼成本,实现案件一步到庭、当庭审判,有效地提高办案效率。针对辖区绝大多数都是煤矿工人,他们的工作三班倒,一些当事人白天上班没时间参加诉讼。针对这一情况,实行了“24小时全日制工作制度”的承诺。对白天上班的当事人安排下班时间到法庭诉讼,对公休时才有时间的当事人把诉讼时间安排在公休日,全庭法官都要根据当事人的时间安排审判活动,做到当事人随时来都有人接待,一定按时开庭,解决了煤矿工人诉讼不便的问题,支援了煤矿生产。四是积极落实打官司不求人的承诺,竭尽全力为诉讼群众提供司法帮助。强化司法服务意识,在工作上突出“四心”,即对当事人说服教育要耐心、了解分析矛盾要细心、为民排忧解难要诚心、评判是非曲直要公心。五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组织干警深入到辖区内的社区、学校、医院、企业开展宣传法律知识,提出司法建议、帮助整章建制等法律服务作为一项综合治理基础工作来抓,先后在辖区5个社区、4所学校、17个企事业单位、5个自然村进行巡回审判,宣讲法律,提高了辖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对有关企业发出司法建议函,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帮助完善法律制度,规避法律风险。

  二、优化营商环境,为辖区经济发展作贡献

  加强涉及企业合法权益案件的审理工作,为辖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法律服务,加强各方联络机制,增强执法能力。有序推进各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积极探索落实的官司不求的作法和经验,从接待、立案、审判、判后各方面总结落实打官司不求人的各项措施,对涉及企来合法权益的诉讼实行快立、快审、快结方法,公正高效审判,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认真学习《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在审判过程中注重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法庭人员的纪律作风教育,加强警示教育和廉政提醒,庭长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发挥示范作用,几年来无干警违纪违法事件。

  三、加强妇女儿童维权保护,妥善审理好相关案件

  峻德法庭在审判工作中认真落实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妇女儿童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制定落实反家庭暴力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审判工作制度,提高涉家庭暴力案件的审理效率。开通反家暴案件诉讼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相关案件。根据当事人诉求,依法及时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对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一步到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在72小时内决定是否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民事裁定,情况紧急的,在24小时内作出裁定。作出“人身保护令”民事裁定后,及时向当事人、公安机关、社区和居民委、村委会等方面送达执行。二是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时,及时关注和发现涉及家庭暴力和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事件线索,主动介入,帮助受害人依法维权,向侵权行为人提出警示和训诫,阻止其进一步实施侵害行为。在财产分割时充分考虑妇女在家庭中的投入和付出,依法维护女方权益。三是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反家庭暴力法》普法工作,使公众尽快了解法律相关规定。总结反家暴审判工作经验,研究如何更好的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为解决涉家庭暴力事件,提供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以上是我庭的发言材料,不当之处,请予指正。谢谢!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32812
法制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