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情检察官 铿锵红玫瑰
上午8时30分,李莹已经迈出了河北区人民检察院的大门,开始了前往看守所提讯嫌疑人的行程。“昨天整理卷宗时又发现了一些问题,所以今天早上必须再去与嫌疑人面对面接触一下,了解一些具体情况。这也充分体现出我们所说的‘司法亲历性’,通过接触还能更全面履行监督职能,了解嫌疑人的权利有没有受到侵害。毕竟断案不能总是坐在办公室里看材料。”见到记者后,河北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主任李莹略表歉意地说。
“作为基层检察官,其实我们平时办理的并不都是惊天大案,但无论是什么样子的案件,我们都必须始终做到如履薄冰、精益求精。”李莹在途中向记者讲述了一起她曾办理过的故意伤害案件。小区业主由于车辆进出问题发生纠纷进而上升为肢体冲突。受案之初就听说被害人屡次上访,案件十分棘手。李莹接手案件后,并没有先入为主,而是十余次亲自接待被害人,耐心倾听她的意见和诉求,不厌其烦地说法释理。同时,经过认真阅卷、仔细审查,她发现这个案件的确存在疑点,除了在案的嫌疑人,还有其他共同加害人。李莹最终对另外两人进行了追诉,在将罪犯绳之以法的同时,也让被害人依法获得了经济赔偿。“案件审结后,被害人还给我送来了锦旗,当时我的心里真是特别暖。如果说在公诉席上慷慨淋漓地指控犯罪,让我拥有了职业荣誉感,那在平日办案中为百姓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更让我体会到了人民检察官的幸福感。”
“记得是2014年的时候,我被破格提拔为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离开干了8年的公诉工作,对于满脑子都是犯罪构成和刑法理论的我来说,怎么干好预防工作、做好科室管理完全一片空白。”李莹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仍历历在目。这也激发了一向好强的李莹下定决心一定要做出成绩来。她带领团队将近年来河北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逐一梳理、分析,编印了《警诫──预防职务犯罪典型案例精编》,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对策和建议,作为廉政读本向全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发放。接下来,李莹和她的团队创新职务犯罪预防形式,开展预防基层行,将融合了微电影、情景剧、典型案例精编和预防讲座四位一体的“预防文化套餐”送到群众身边,用老百姓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传播预防文化;建成了全国一流、全市领先的警示教育基地,融警示性、体验性、互动性于一体,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开辟了预防工作的新阵地。
如今的李莹,是河北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的带头人。司法责任制改革给公诉工作带来了全新挑战。李莹要求自己把案件质量和效果担在身上,把当事人的权利和诉求担在身上,把年轻同志的成长和进步担在身上,把科室的荣辱和发展担在身上,把公平正义的使命担在身上。
她先后获得全国十佳公诉人、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先进检察干警等荣誉称号……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穿上检察制服,从业13年来,李莹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官获得的荣誉,可以说是实至名归。
“我会始终以饱满的热情和一丝不苟的态度,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和每一起案件。自己所肩负的重任,就是要在工作中传承劳模精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身边的同志干事创业、创先争优。”李莹坚定的背影,让人笃信她定会积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释放司法正能量,通过劳模精神的弘扬和传承,让人民群众在案件审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rw/zfym/tjcaw-ihcmurvh289076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