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环渤海13个城市(区)完成入海排污口两级排查
中新网10月29日电 《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印发近一年,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成效如何?对此,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副司长霍传林介绍,截至目前,已经完成了三省一市13个沿海城市(区)入海排污口一级和二级排查,正在进行三级排查。同时,三省一市排查企业565家,排查整治环境风险隐患近2000处。
29日,生态环境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副司长霍传林指出,《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印发近一年以来,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和地方积极推进陆源污染治理、海域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环境风险防范等工作。
其中,在攻坚战行动计划上明确有时间节点的任务有30项,2019年有13项,现在正在有序地开展,其中4项任务已基本完成,还有9项任务仍在进行。
——陆源污染治理方面,查排口,消劣V。2019年2月,生态环境部印发《渤海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通过三级排查,实现渤海三千多公里的海岸线有口皆查,为有效管控陆源污染源,提升渤海生态环境质量奠定基础。
截至目前,已经完成了三省一市13个沿海城市(区)一级和二级排查,正在进行三级排查。2019年6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渤海入海河流劣V类国控断面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将消除入海河流劣V类国控断面打造为渤海攻坚战的标志性成果。截至9月份,入海河流“消劣”任务涉及的10个断面只有两个还是劣V类。
——海域治理方面,清撒乱,控污染。截至目前,三省一市共创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800余家;天津、山东分别清理整治非法和不符合分区管控要求的海水养殖区域超过2万亩和19万亩;完成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此外,三省一市编制了“海上环卫”工作机制建设方案,启动沿岸一定范围内生活垃圾堆放点的清除工作。
——在生态保护修复方面,治岸线、修湿地。截至目前,三省一市均按照“一湾一策、一口一策”的要求,全部完成了河口海湾综合整治修复方案编制工作,海洋生态修复工作逐步推进;重点推进河北滦南湿地和黄骅湿地、天津大港湿地和汉沽湿地、山东莱州湾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选划为自然保护地。
——在环境风险防范方面,消隐患、强应急。生态环境部强化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活动溢油风险管控,与中海油等涉油企业研究建立协作支持和溢油应急响应联动机制;交通运输部加强船舶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应急管理部完善京津冀协同应对事故灾难机制,渤海生态环境安全得到进一步加强。
截至目前,三省一市排查企业565家,排查整治环境风险隐患近2000处,下达整改文书187份,对5400余家企业环境应急计划进行备案。
霍传林总结道,渤海攻坚战是个系统工程,从国家层面来看,生态环境部组织部属单位、专家专门开展了驻点帮扶和技术指导,两次调度评估工作成效,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加大了对攻坚战的扶持力度,2019年支持经费数十亿,科技部在原专项下专门设立三个渤海生态环境治理的项目。
地方层面,通过画出路线图,定好时间表,落实责任人,多层级确保攻坚战见事、见人、见成效。环渤海三省一市及13个沿海城市(区)全面编制印发本地《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霍传林同时指出,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还却存在着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还有一些城市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城市一定程度上存在重部署、轻落实,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在消除劣V类断面、海洋垃圾防治等方面进展缓慢。有些城市风险意识比较淡。
二是海洋环境质量的改善还存在较大的压力。目前渤海仍然处于污染排放和环境风险的高峰期,陆源和农业面源污染物入海量较大,辽东湾、莱州湾、渤海湾等部分海湾存在一部分劣四类水体,而且水质非常容易产生波动。多个已经“消劣”的断面还会出现反弹。
三是区域间成效不平衡,整体的攻坚目标实现具有不确定性。受到治理周期的影响,各地区在风险防控等方面成效不平衡,生态整治修复成效不明显,部分地区的水质改善有一定成效,但是距离目标还有较大的差距。
“渤海的情况‘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些突出的问题源于长期的积累和叠加,只有锲而不舍,持之以恒才能形成治理成效。”霍传林表示。
此外,霍传林透露,生态环境部现在已经在开展“十四五”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以“管用,好用,解决问题”为出发点,为新时期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进行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