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电商“套路”须强化执法

时间:2019-11-05 来源: 作者:

  余明辉

  “双十一”临近,营销大战来临。稍加梳理,不难发现商家的“套路”:先涨后降、明降暗涨,属于“套路之首”;其次为玩法多便宜少抢红包“费力不讨好”;第三就是在定金、赠品上做文章。可谓是“套路”多多,令人防不胜防。(10月25日《北京青年报》)

  这些有损消费者利益的促销“套路”,早已不是新鲜事,给这个影响力越来越大的网络购物节蒙了灰。为维持和净化电商秩序,每年“双十一”之前,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都会通过约谈、发通知等方式,引导电商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国家发改委也会同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质检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开展电子商务领域严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建立电子商务领域“黑名单”,让一大批失信电商曝光。

  然而,在国家职能部门的明确态度和行动面前,一些电商仍一意孤行,并没有停止价格欺诈等扰乱网购秩序行为,这不但与他们对消费者的承诺相悖,也与国家的法律规定明显不符。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就是违法成本太小,获益却很大。对违规电商进行简单的经济处罚,与其违法性质和实际违法所得相比,付出代价太小,根本起不到真正的震慑作用。

  因此,对电商违法营销“套路”的执法和监管,相关职责部门必须真正“硬”起来,让违规电商付出应有的代价。对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有关方面不但要采取综合措施,及时发现、曝光违法者,让违法者无处可藏,还要进一步强化执法,加大执法处理力度,让违规电商的“套路”经营无利可图,甚至付出巨大代价,让他们不敢继续违规,做到对消费者的权益负责,对电商的健康发展、长远发展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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