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公益法律服务亟待普及化常态化

时间:2019-11-05 来源: 作者:

  刘武俊

  近日司法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意见》,进一步支持、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加快建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意见》倡导每名律师每年参与不少于50个小时的公益法律服务或者至少办理2件法律援助案件,要求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应当勤勉尽责,保证服务质量。

  律师一直是公益法律服务的生力军。近年来,律师队伍公益法律服务意识不断增强,服务领域逐步扩大,服务网络不断健全。同时,律师公益法律服务中还存在实效性不强、规范化程度不高、激励保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工作保障,推动公益法律服务规范化、长效化、制度化。为此,有必要制定《关于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意见》,实现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规范化、长效化、制度化,让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真正普及化常态化,而不只是少数律师的先进事迹。

  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大有可为也大有作为。律师是拥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专业法律服务工作者,具有法律专业优势和执业实践经验,堪称公益法律服务最合适的主角担当。律师公益法律服务的覆盖面还可以进一步拓展。比如,将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作为公益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帮助他们依法维护权益。将广大中小学生作为公益普法宣传对象,促进“法律进校园”。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组织律师为全国60多万村(居)担任法律顾问。开展法治援建帮扶活动,组织律师到边疆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提供志愿服务,等等。

  推动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就应精心打造一批律师公益法律服务的优秀品牌,做优做强公益法律服务队伍品牌。近年来,司法部、全国律协组织开展的“‘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同心律师服务团”“援藏律师服务团”“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以及“法援惠民生·关爱老年人”等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已经形成常态,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有必要进一步做优做强并积极推广上述公益法律服务队伍品牌,继续培育打造一大批律师公益法律服务的优秀品牌,通过品牌效应不断提高律师公益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

  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既要形成一定的考核评价压力,也要注入评先评优的动力。《意见》要求将公益法律服务情况作为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和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公益法律服务评价机制,将评价结果与律师评先评优挂钩。各地推荐“两代表一委员”、律师协会负责人,选派律师参加国内外交流培训等活动时,优先考虑在公益法律服务中表现突出的律师。

  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要注重提升公益法律服务的质量效益,大力提倡精准服务和互联网模式的智能服务。要推动公益法律服务供给与需求有效对接。将律师服务资源与群众服务需求匹配精准对接,积极探索“互联网”公益法律服务模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远程服务、在线服务、预约服务。根据不同受众和不同主题,用群众更加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灵活有效的方式开展服务。

  期待《意见》倡导的每名律师每年参与不少于50个小时的公益法律服务或者至少办理2件法律援助案件,能够进一步激活律师群体的志愿服务精神和社会责任意识,实现中国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普及化和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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