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筑堤坝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时间:2019-11-12
来源:
作者:
崔佳佳
近日,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一名10岁女童被害身亡,嫌疑人蔡某某未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最终,警方对蔡某某实施了收容教养,期限为三年。此外,2018年12月在湖南省益阳市发生的弑母案,作案者也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由于其还未达到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因此已经被释放。在这些恶性案件中,“作案者未满十四周岁,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事实不仅在社会良知上划下一道道伤口,也击打着法律的软肋。
未成年人犯罪一直是大众所热议的一个话题,如今未成年人接触外界信息的渠道广泛,心智也较为成熟,刷新了人们对未成年人世界观的认知,有些孩子和家长知法却犯法,钻法律的空子,给社会大众带来了不好的影响。家庭教育要成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中之重。“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的行为对孩子起着耳濡目染的作用,潜移默化影响着孩子们的世界观,家长们要在日常中规范自己的行为,起一个好的榜样作用。关心关爱孩子的日常生活,对于孩子的错误行为要及时指出。要把法律教育作为从小学贯穿到大学的必修课程。未成年人大部分时间都在学校度过,在学习文化知识的同时,学校必须要重视法律知识的传播。邀请专业法律人士定期开展专题讲座,介绍一些具体法律案例,明确法律的界限,告诉孩子们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可触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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