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评:虚标“有机”被判赔具有警示意义

时间:2019-11-12 来源: 作者:

  苑广阔

  只有各方形成合力,才能对食品虚标“绿色”“有机”的现象起到狙击和遏制的作用,还市场以健康有序。

  今年5月,成都郫都区的小周花了745元在网上购买了10桶“5L装非转基因绿色有机食用油”,到货发现,食用油原料既非有机,也缺乏有机食品的认证,将生产厂家浙江雪梨花食品有限公司告上法庭。9月25日,郫都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本案中,雪梨花公司并未对案涉产品进行有机产品认证,与其在淘宝网页中宣称的“有机食用油”不符,构成欺诈,判雪梨花公司三倍赔偿小周2235元(11月6日《成都商报》)。

  随着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现代人在购买食品的时候,不但追求新鲜、口感好等“外在”的东西,而且也越来越重视营养、健康、安全等“内在”的东西。这也是最近几年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受到市场青睐和消费者追捧的根本原因。按理说这是一件好事,可以推动食品领域的升级换代,引导市场上出现更多在健康、安全方面更有保障的食品,以满足消费者的多元化消费需求。

  然而,不少食品的生产和经营者却打错了注意,他们既想给自己的食品贴上“绿色有机”标签卖个好价钱,同时又不想为此付出更多的生产和经营成本,于是就通过弄虚作假的方式来达到目的。像新闻中这款食用油的生产经营者就很具有典型性:明明自己食用油的原料并非有机,同时产品也根本没有有机食品的认证,结果却在自己产品的网络销售页面中,公然宣称是“非转基因、绿色、有机”食用油。

  结果,正是这不起眼的“有机”二字被较真的消费者抓住了把柄,并且在沟通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一纸诉状把食用油的生产厂家告上了法庭。法庭经过审理认为,该款食用油的生产企业并未对案涉产品进行有机产品认证,与其在淘宝网页中宣称的“有机食用油”不符,构成欺诈,按照“假一赔三”的法律规定,判决其向消费者赔偿2235元。同时该企业认为消费者是职业打假的诉求,也因为缺乏证据被法院驳回。

  为了保证市场秩序,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共同利益,国家对于有机产品的认证非常严苛,不但要求原料是有机的,而且最终的产品还要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认证,颁发正式的有机产品认证书才行。而一些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尤其是在网络上售卖产品的企业,总以为普通消费者并无法完全明白什么才是绿色食品,什么又是有机食品,于是就进行各种方式的虚假标注,以此来提高自身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忽悠消费者。而一旦碰到懂行、较真的消费者,厂商就极有可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导致得不偿失的后果。

  商家自觉自律,诚信经营,职能部门加强市场监管,打击假冒伪劣,消费者秉持必要的消费理性,被忽悠以后能够积极维权,只有各方形成合力,才能对食品虚标“绿色”“有机”的现象起到狙击和遏制的作用,还市场以健康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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